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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国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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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名优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村民小组长报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最小单位,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小组长一般由本村村民小组有一定威望、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政治觉悟高、热心为本村民小组服务的村民担任。

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方式,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村(居)民小组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进行一次全覆盖的任职培训,培训内容要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的文件精神及政策要求、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和质量提升行动、基层治理和民主协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基本内容,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为保障全县村(居)民小组长的经济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2018年县委县政提高村(居)民小组长报酬村(居)民小组长报酬由原来的500/年提高至现在的2400/年(200/月)。村(居)民小组长报酬每年一次性发放各乡镇从按人员按标准核定的报酬总额中,拿出不少于25%的资金额度,由村()统筹用于绩效考核并计发绩效报酬,使干得好的拿得多、干得差的拿得少村(居)民小组长最终领取的报酬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

谢谢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