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68号建议的答 复
应学华代表:
你提出的“县直单位各部门数据应共享的建议”收悉,3个问题中涉及民政的有2个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低保残疾人两项补助,低保退出后仍在补助,导致要村干部协助退回多补部分问题。一是责成乡镇及时做好动态调整,每月及时向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上报本乡镇区的动态管理情况;二是落实好《关于做好全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兴民字〔2022〕21号),通过数据比对,在先做好城乡低保数据后再做残疾人两项补贴拨款数据,确保困难群众数据的有序性、统一性和逻辑性。
2.关于高龄补助出现高龄人员死亡后仍在发放,导致又要村干部协助退款问题。一是责成乡镇及时做好动态调整,每月及时向民政局养老服务股上报本乡镇区的动态管理情况;二是养老服务股及时将全县高龄补助数据与全县上月火化数据比对,确保死亡人员不再享受补助。
3.关于数据共享问题。我局会通过OA办公系统,每月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火化等数据与有效衔接办、教科体局、住建局、卫健委、城管局、医保局、就业局、农保局、社保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共享。
谢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