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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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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明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乡村建设规划方面。2021年,我县下发了《兴国县2021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兴新农字〔20212号),要求高标准做好村庄规划,对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积极融入各具特色的乡村红色文化、长征动漫、饮食文化、绿色生态等元素,保留赣南客家特色风貌,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编制实用性乡村规划。比如长冈乡长冈村围绕毛主席纪念园红色文化,因地制宜,打造“红、古、绿”三大区域。

2.关于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后期管护方面。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对十八大以来投入扶贫资金的项目工要求加大管护力度,我县对2013年至2020年的扶贫资产也进行了梳理并录入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扶贫资产管理子系统,在2021923日印发了《兴国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督促指导各乡镇及行业部门加强对2013年以来投入扶贫资金的项目进行管理,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户和“三类人员”进行管护,管护人员工资在村集体经济中列支。

3.关于吸纳乡贤参与乡村管理,让乡贤成为乡村振兴建设的监督员和参与者方面。乡村振兴要以农民为主体,更需要乡贤主动积极参与。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特别是示范点建设工作中,各乡镇在建设过程中主动与乡贤沟通,与乡贤们共同出谋献策打造美丽乡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注重吸纳乡贤为乡村振兴的监督员。

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兴国县乡村振兴局

2020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