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云委员:
您《关于尽快对隆坪乡高原村石壁下组至永丰乡荷岭村珠宝山组公路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隆坪乡高园村石壁下组至永丰乡荷岭村珠宝山组道路属乡际间道路。经现场踏看,该路段暂未形成有效路基,需由当地乡组织完成路基改造验收后,由乡村两组组织路面硬化,可按当前自然村通水泥路政策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与理解!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0年10月22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兴国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0797-532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