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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在江背镇澄龙村非法开采风化花岗岩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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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在江背镇澄龙村非法开采风化花岗岩矿案

经查,李文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6日期间在江背镇澄龙村非法开采风化花岗岩矿8004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属于无证开采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及《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6〕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2.没收非法开采的违法所得24012元,并处违法所得30%的罚款7203.6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1215.6元。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