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消防技术服务水平,依据《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现制定2024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计划并公告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主体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检查对象
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录入生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及排查发现未通过“国家系统”录入生效但实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四、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
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抽取单位,针对抽取的单位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二)检查形式
实地检查。
五、重点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消防监督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