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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质量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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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监督抽检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包括乡镇)食品流通、“四小”环节经销的食用农产品、普通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小作坊与生产企业生产加工食品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包含学校食堂)的餐饮食品、餐饮具等等进行监督抽样检验。现对监督抽检情况分析如下: 

  一、2019年监督抽检整体情况 

  (一)监督抽检完成情况 

  2019年监督检查省级抽检共315批次,其中省级餐饮抽样50批,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8%,合格率92%;省级农产品抽样265批,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2.64%,合格率97.35%;合计总批次315,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率3.49%,合格率96.51%。 

  2019年监督检查县级抽检共1436批次,其中“四小”及流通环节抽样606批,不合格17批次,不合格率2.80%,合格率97.20%;县级农产品抽样415批,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0.96%,合格率99.04%;县级餐饮抽样415批,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1.69%,合格率98.31%,合计总批次1436,不合格28批次,不合格率1.95%,合格率98.05%。 

  

    

  (二)抽样范围及品种 

  2019年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 

  生产流通、“四小”环节:兴国县辖区内(包含乡镇圩集)的超市、小卖部、小商店、蛋糕坊、粮食加工厂和正常生产经营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等; 

  餐饮环节:辖区内的大中型餐饮企业、街道的小餐饮店、饮品店、学校食堂、学校附近的小食杂店等; 

  食用农产品:辖区内(包含乡镇圩集)的超市生鲜区、社区小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等等。 

  监督抽检的品种包括:新鲜水果蔬菜及其干制品、水产品及其干制品、禽畜肉及禽畜副产品、鲜蛋类、粮食加工品、面制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糕点、豆制品、饼干、酒类、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及饮品调味品、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原料、餐饮自制食品、餐饮自制糕点、调和饮料制品、餐饮具等等。 

  二、不合格样品分析 

  本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项目列表 

  见附件1 

  三、建议及对策 

  本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反映了县域内食用农产品、流通经营食品、餐饮用料质量的真实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在产品的检测项目和种类拟定上,更具针对性,抽样地点多元化。对容易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品种进行多批次抽检,严格检测相关品种的质量情况,在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将监管工作做在平常,真正确保我县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