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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兴国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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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6日在兴国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兴国县审计局局长    杨朝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关于2022年度兴国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全县和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草案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草案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42938万元,比上年增长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691万元,比上年增长4.7%,同口径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820万元,比上年下降1.7%,完成年初预算的95.1%。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69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394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7391万元、上年结余335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34000万元,调入其他资金26931万元(其中:调入盘活存量资金15000万元、调入国家烟草对口支援资金45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6764万元、调入国有经营收入667万元),收入总量为596317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82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9113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5696万元,支出总量为591629万元。收支扎抵,结转下年支出4688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草案情况。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691万元,同比增长4.7%,同口径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515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7391万元、上年结余335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34000万元,调入其他资金26931万元(其中:调入盘活存量资金15000万元、调入国家烟草对口支援资金45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6764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667万元),收入总量为567522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025万元,同比下降3%,完成年初预算的94.2%。加上上解支出19113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5696万元,支出总量为562834万元。收支扎抵,结转下年支出468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草案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93491万元,同比增长64%,为年初预算的91%(主要是2022年城区土地出让计划增加,相关土地收入上升),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967万元、债券转贷专项收入1717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112万元,收入总量为2842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34480万元,同比增长83.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19万元,调出资金67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599万元,支出总量为261162万元。收支扎抵,结转下年支出2312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草案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29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万元,上年结转1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728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性成本支出5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67万元。收支扎抵,结转下年支出1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草案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241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871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088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12万元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029万元,2022年当年收支结余7387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566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4015万元。

)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2年增加债务209253.12万元,减少债务34295.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兴国县政府性债务累计余额691717.62万元,其中: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一类债务)679549.37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二类债务)6864.4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债务)5303.83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个别事项预算编制不准确。

2022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报表中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预算为5000万元,而部门预算报表中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预算为8961.82万元。

(二)财政非税收入需加强统筹管理。

1.部分非税收入应收未收。

一是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因部分项目人防审批程序履行不到位,2021-2022年度县发改委有11个项目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涉及金额232.15万元。

二是应收未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因未能及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的许可情况,2021-2022年度县住建局有10个项目应收未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涉及金额182.51万元。经审计指出后,已收回172.58万元。

三是罚没收入未执收到位,县水利局2021年-2022年有22个案件129.98万元罚没收入未执行到位。

2.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部分非税收入应免未免。

一是县水利局2021年至2022年收取了已免收的防洪保安资金。二是2022年县住建局对兴国县第二医院有限公司建设的嘉和医院一期、二期项目按所有建筑面积收取了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未按政策对医院工作用房的面积进行减免。

3.部分收费管理混乱,范围不清。

县住建局对乡镇建设项目是否收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不统一,范围不清,如2021年1月对兴江乡杉村村三角组10个建设项目收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4.47万元,而在2021年10月份同一地址的10个建设项目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3.92万元。

(三)财政资金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1.出借非税专户资金。

2022年度,县财政共借出非税专户资金18135万元。其中借给县自来水公司10000万元用于还贷周转,支付PPP项目款7425万元挂县城投公司借款,借给国资股710万元用于上缴市管河道砂石资源市级分成款项。以上资金截至2022年底全部未归还。

2.县财政代垫乡镇清算资金。

县财政2022年通过将其他财政存款转入乡财股资金专户的方式垫付乡镇清算资金6000万元。

3.非税入账审核存在不足。

2022年度,县财政非税专户将6.46万元土地拍卖交易服务费记入了建筑垃圾余土处置费,并将资金以成本性支出指标返还至县城管局账上。

4.借款未及时收回。

截止至2022年底,县财政借给兴国县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000万元未收回。

(四)国有资产管理有待提高

截至2022年底,县财政国有资产底数不清,应收缴租金数据不清,也未建立资产台账。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结合经责审计对县城管局、工信局、水利局、交运局等7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仍需加强县交运局近年来公务接待频次高,而且大部分为电函。县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长较大,未按规定进行压减。县工信局存在超标准接待的情况。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仍有发生。如自然资源局部分乡镇工作人员重复享受工会福利及绩效奖励。县水利局由单位承担了个人部分的伙食补助,部分人员在领取防汛值班补助的同时报销了外县差旅费。县应急管理局部分人员多报销交通补助和差旅费

(三)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涉企保证金未及时清退,增加企业负担,县城管局2018年度收取的保证金,截止到审计日,仍有6万元未退回。二是资金支付不规范,县工信局将企业统计人员补助30.72万元转入职工个人账户支付。三是收入未及时上缴,县交运局有10.19万元租金收入未上缴县财政。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县水利局2019-2021年间有1316.67万元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被收回县财政。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不足。一是资产采购不合规,如原县体育局2020年-2021年期间采购体育器材109.49万元未按规定政府采购。二是机构改革后资产未及时调整入账,如县工信局下属单位信息中心账面有289.22万元固定资产,机构改革合并至新单位后未及时办理移交。三是资产费用化,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县水利局购置监控设备等108万元作费用支出,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四是资产处置未经批准,如县交运局报废固定资产未报县国资办审批。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主要对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工程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不科学,导致各项目出现大量设计变更问题。二是部分项目施工未达设计要求、裂缝破损、规格不达标等三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未在约定时间完工四是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验收把关不严等。五是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同意验收了不按施工图施工的项目。

在工程竣工决算方面:部分项目未按设计标准和方式施工,应扣未扣工程款13.26万元。

在工程后期管护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污泥杂物堆积、取水点被破坏,渠道堵塞等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二)骨灰堂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主要对2022年度全县骨灰堂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奖补资金没有起到奖补作用,导致奖补资金变成了建设资金。二是骨灰堂项目前期调研决策失误,导致建设完成后使用率低。三是骨灰堂项目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奖补。

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项目未按图纸施工,导致骨灰堂项目没有统一建设标准。二是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缺失,导致项目存在非法占地。三是无建筑资质承包项目,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质保。四是项目建成后质量较差,导致群众对骨灰堂建设存异议。五是多支付工程款,导致相应资金流失。

在项目后续管护管理方面:一是骨灰存放乱收费问题,未统一收费标准。二是项目建设资金滞留,导致项目建成未及时交付使用。

(三)殡葬改革政策实施、服务保障审计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依法对殡葬改革政策实施、服务保障等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减轻群众负担、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减免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火化殡葬五项基本服务项目费用8.34万元;二是未减免未满12周岁(含)儿童火化殡葬三项基本服务项目费用8.16万元。三是存在超政府指导价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情况,多收取服务费用6.36万元。四是殡仪馆通过重复申报,虚构提供服务项目的方式多获得政府补助资金37.81万元。五是殡仪馆未经批准提高收费标准。

2.县民政局未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一是未对殡仪馆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导致1156名已火化人员的信息未及时录入火化系统。二是未对殡仪馆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三是合同履行不到位,导致未及时收取应按经营收入核算的事业发展基金186.68万元。

(四)县体育公园运营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为保障兴国县文体产业及相关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县审计局对兴国县体育公园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运营方未定期向体育主管部门报告场管设施总体使用情况、项目调整情况、免费或收费场所的开放情况等各项运营情况。二是场馆内的各项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三是存在广告张贴混乱无序,随意对相关场馆冠名,广告内容与场所不匹配、影响体育公园形象的问题。四是运营方对引入的经营机构把关不严,存在无证照经营的情况。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兴莲书记、乡长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存在未经审批砍伐林木资源、水土保护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在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方面存在违规收取土地费用、污水处理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情况。三是在污染防治方面存在养猪场污水直排、农村污水未有效处理、对村级河长工作巡视督导不到位的情况。

、审计建议

(一)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稽查力度,及时掌握各执收单位的应征数,入库数,欠缴数等基本信息,督促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二是规范非税专户管理,真实、完整的反映非税收入,应缴国库的资金及时缴入国库。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机关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二是要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三)保障粮食安全,提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管理水平。一是要统筹规划,提升建设水平。结合各地区不同的地理条件,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生态系统,种养结合,形成功能更加复合,综合效益更加显著的高效发展模式;二是要健全管护机制,发挥长期效益。对建成的项目要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定期清理撂荒、非农化、非粮化等情况,确保良田粮用,将饭碗牢牢的端在自己手里。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年度我县预算执行和部分单位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跟踪督促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中共兴国县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工业强、城乡美、百姓富、作风好的“模范兴国”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