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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兴国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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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兴国县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2 922日在兴国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兴国县审计局局长  杨朝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兴国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全县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决算草案情况

202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3068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1.5%,比上年增长8.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12.9%,比上年增长5.3%

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20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331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5444万元、上年结余4648万元、调入盘活存量资金65770万元、调入国家烟草对口支援资金18763万元、调入基金17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2691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6197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78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24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312万元(其中:超收收入安排110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235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357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草案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70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0.4%(不含转移性收入),同比减收25798万元,下降31.2%。主要是2021年城区土地出让计划减少,相关土地收入下降。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8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5.4%,同比减支23732万元,下降15.6%

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701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17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97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83974万元,基金收入合计158023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2800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0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77万元、调出基金17000万元,基金支出合计15091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112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情况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82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性成本支出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万元。

(四)社保基金决算草案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508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4.1%,同比增收8294万元,增长18%。其中:保险费收入完成297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9%,同比增收1182万元,增长4.1%;财政补贴收入完成2369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8.6%,同比增收7152万元,增长43.2%;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0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5%,同比减收39万元,下降3.7%

社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66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628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合理。

2021年度,县财政未紧密结合上年度土地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及当前总体经济形式,过高的编制了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造成预算执行率过低。

2.预算调整方案未及时公开。

20211116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2021年兴国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上调整方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

3.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记入教育收费。

2021年度,财政非税专户将学校食堂、超市承包管理等收入211.46万元记入教育收费专户,造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少计211.46万元。

4.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2021年度,有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执行率为10.79%

5.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截至2021年底,县财政非税专户结存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6.存量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

20191月,兴国县财政局非税专户收到兴国县公房管理所缴入的棚改征收直管公房补偿资金,截至202112月,上述资金仍结存在非税专户中。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林业局、商务局等6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未落实过紧日子,严把财政支出关口要求。如县林业局“三公经费”不降反增

(二)预决算编制管理不够完善。一是部门预算安排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如商务局等;二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如县商务局、司法局等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21年度预算。三是有的单位部门预算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三)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一是有的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多计费用支出,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如县司法局部分接待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四)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如原县档案局办公大楼于201810月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发生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县商务局位于火车站、工业区的土地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县审计局24个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有差距。一是存在“乱收费”现象。二是未按规定收取和管理保证金,如有些乡镇超标准收取保证金;有些乡镇未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三是有的单位违规向企业借款,增加企业负担。

2.对土地的使用管理监管不到位有些乡镇交易土地,收取土地费用。有些乡镇以罚代管、以罚代批。

3.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是有的单位出借财政资金,至审计时仍有部分余款未收回。三是代垫资金难于收回增加了乡镇财政负担。四是内控制度不严,财务报销不规范。

4.公务接待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存在公务接待未按规定取得派出单位的公函或电函的情况是有些乡镇的部分公务接待费未按规定在公务消费监管平台备案。

5.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大部分乡镇存在对政府采购工作不够重视,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对达到标准的项目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等政府采购程序。

乡镇存在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审计决定,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审计整改建议

(二)事业单位改革审计情况。

2021年,根据《兴国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兴办发20212号)要求,县审计局依法对涉改事业单位中的34个单位进行了审计监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执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不到位。根据方案规定,各涉改事业单位应在20213月底前完成资产、债权债务调整的工作,但截止到审计时,仍有11涉及取消、合并的涉改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整体改革进度滞后。

2.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如县城管局购入的垃圾处理设备、多用途汽车等直接作费用支出,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县园林路灯所购入的路灯维修材料等物资,进出库未建立台账,库存无明细清单,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部门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有些单位应缴财政的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二是项目资金拨付偏慢未充分发挥效益。三是代扣代缴资金未及时代扣或上缴。

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对上述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审计决定,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审计整改建议

(三)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我县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以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一是存在截留、拖欠养老保险情况二是4家企业未获得养老保险减免。三是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待遇,有14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面。一是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保待遇。二是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三是2家定点医疗机构、1家药店串换项目套取医保基金。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社保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审计整改建议进行了整改。截留拖欠的养老保险已补缴到位,企业获得了相应的减免,追回了违规支付的资金,维护了参保企业及参保人的利益,促进了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我县2020-20219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主要对财政、民政、集中救助机构及医疗机构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资金分配拨付方面存在未及时足额安排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问题。二是存在不规范使用补助资金的情况。三是在待遇发放方面存在因审核把关不严向1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救助资金,有3人重复享受救助资金。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县领导亲自调度督促召集了财政、审计、民政以及各乡镇主要领导,剖析问题原因、研讨整改措施,并要求各乡镇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到目前为止未足额拨付的资金已拨付到位,挪用的资金已归还原渠道,收回了违规支付的资金,同时联合纪检、财政、审计、民政等多部门成立检查组,对此类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扩大了审计整改成果,规范了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鼎龙书记、乡长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未完成土地开发、旱地改水田任务的问题。

2.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一是实施湖溪村农村饮水项目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及未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二是垃圾焚烧炉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三是监管不严,导致民营生猪养殖场存在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齐全、未履行环评手续的问题。

3.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因监管不严,导致土地及国家公益林被非法占用的问题。

4.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方面。

存在无依据收取土地基础设施费、挪用土地增减挂资金的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1.2021年,根据审计转型及杜绝“以审代结”的工作要求,转变思路,开展洋池口水库、2019年标准厂房、县委党校迁建项目的跟踪审计,紧紧围绕重大项目立项、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决算、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绩效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审计监督审计中发现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不规范等问题,均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罚措施,确保项目规范施工。

2.对部分乡镇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抽查了5镇,31个村抽查资金4735.87万元。发现存在立项批文与资金拨付用途不一致,规避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虚报项目资金,超进度拨付资金,拆分工程项目规避政府采购,无资质承包工程项目,未兑现产业分红承诺等方面的问题。对项目中存在的上述不规范问题提出了审计整改建议。

、审计建议

(一)财政部门要加强资源统筹,一是要与主管部门做好市场调研与可行性研究,在保障公益性的同时将资源投入到收益率较高的项目;二是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的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多渠道保障财政收入。各部门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约束力,解决好收支矛盾,杜绝超预算支出,尽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二)各乡镇要提高财政管理意识,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禁违规举借债务、出借资金,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二是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制度,做到应招尽招、应采尽采。三是规范资金运行,各类专项资金严格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严禁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四是健全内控机制,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三)县财政及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工作小组及清产核资长效机制,按资产类别,明晰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的范围、边界、标准等,理清政府资产。实施台账管理,对资产的增减变化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确保在财政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国有资产与部门单位登记的一致,同步变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合理预测预算收入,科学编制预算支出。财政部门要强化编制源头管理,重视预算编制的初始环节,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当前总体经济形势,科学、全面、准确、规范地编制预算。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五)加强重点领域支出,落实“六稳”“六保”政策。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及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进度,围绕“六稳”“六保”政策目标,切实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及粮食安全。

(六)强化民生资金管理,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民生资金监管,监督民生资金精准使用,堵塞漏洞,有效防范截留、挪用、侵占及闲置浪费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发挥应有的效益。

(七)加强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使用,规范津补贴发放,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中共兴国县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工业强、城乡美、百姓富、作风好的“模范兴国”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