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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府字﹝2014﹞24号关于对201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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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一致好评,涌现了一批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带动整体,进一步提高我县办理工作水平和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对201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

  县财政局、水利局、交警大队、城投公司、供电公司

  二、先进个人

  黄福荣(教育局)、钟南海(卫生局)、刘积新(民政局)、刘南海(商务局)、陈积云(城管局)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今年的承办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再上新台阶。

                    20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