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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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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府字[2012]21

  关于对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

  通报表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2011年,在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县直、驻县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一致好评,涌现了一批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办理工作水平和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对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

  发改委、交运局、教育局、水利局、农粮局、供电公司

  二、先进个人

  姜芳友(交警大队)、钟小华(扶移办)、范逢先(综合执法办)、钟循佳(财政局)、胡兆昆(食监局)、肖来金(农办)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同时希望今年的各承办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努力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真正让代表和委员满意。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