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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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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府字[2006] 56

兴国县人民政府   兴国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0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基层人武部:

   2005年冬季征兵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市政府、军分区的征兵命令,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坚持廉洁征兵,严把新兵质量关,向部队输送了大批优秀青年,为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宣扬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县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政府、县人武部同意,决定对下列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潋江镇、埠头乡、方太乡、江背镇、永丰乡、崇贤乡、樟木乡、茶园乡、南坑乡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全县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执行征兵命令和征兵各项政策规定,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为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作出更大的贡献。

  兴国县人民政府

  兴国县人民武装部

  00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