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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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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3.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在1.65米以上,退伍转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能坚持正常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仍在处理期限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薪酬待遇

工作地点:县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2600元/月(含医保、社保、绩效),参照本单位干部职工标准合理发放工会福利等。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简历,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件等。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决定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通过招聘面试录取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的健康体检证明和无违法违纪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31日止。

2.报名地点:兴国县潋江镇背街5号兴国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505、506。

3.咨询电话:0797-5318826。



兴国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