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赖炜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赖炜平同志任兴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淼澜同志任兴国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唐怀忠同志任兴国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
胡师鹤同志任兴国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免去:
陈清华同志的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春贵同志的兴国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建桓同志的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林家发同志的兴国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黄海同志的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声明同志的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钟修源同志的兴国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钟保华同志的兴国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洪卫同志的兴国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谢剑平同志的兴国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杜玲同志的兴国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波同志的兴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谢昌炳同志的兴国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刘建南同志的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潋江分局局长职务;
廖荣生同志的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江分局局长职务;
廖宏同志的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龙岗分局局长职务;
黄海生同志的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口分局局长职务;
吕滨同志的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岗分局局长职务;
冯兴同志的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良村分局局长职务;
彭圣亿同志的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鼎龙分局局长职务;
黄艳同志的兴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曾卫民同志的城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2025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