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钟杰同志任兴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龙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免去:
凌联优同志的兴国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黄鹏同志的兴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彭海东同志的兴江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肖江辉同志的埠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曾丹丹同志的永丰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