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国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华国张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高兴派出所所长职务;
康美宙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城岗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兴魁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鼎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丁兴华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李智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中昊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古龙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曾戊林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梅窖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康根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东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枫边派出所所长职务;
肖小春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兴莲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自强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江背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海平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杰村派出所所长;
杨彩钱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社富派出所所长;
黄翔泳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龙口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茶园派出所所长职务;
钟幸阳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埠头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所长职务;
侯卫群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均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晖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均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俊群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隆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古龙岗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威宏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高兴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方太派出所所长职务;
蔡国伟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崇贤派出所所长;
谢小海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方太派出所所长;
王朝云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城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兴莲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晟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良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汪桂平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鼎龙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梅窖派出所所长职务;
喻文鹏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长冈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崇贤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定海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潋江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公安局良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繁荣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兴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姜芳友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邱禄民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黎淦清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凌泽民同志的兴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职务;
李周基同志的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钟明辉同志的兴国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建贵同志的兴国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邓正顺同志的兴国县公安局警卫科科长职务。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