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府字〔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卫东同志任兴国县民政局副局长;
谢斌同志任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鲁玺龙同志任兴国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刘辉同志任兴国县司法局长冈司法所所长;
何箕全同志任兴国县司法局古龙岗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益文同志任兴国县司法局茶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邱日胜同志任兴国县司法局崇贤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斌同志任兴国县司法局方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蒋巍同志的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浩同志的兴国县司法局长冈司法所所长职务。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