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府发〔2019〕1号
兴国县人民政府
关于钟明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任职试用期考核合格,县政府研究决定:
钟明同志任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起计算。
2019
年
1
月
24
日
兴府发〔2019〕1号
兴国县人民政府
关于钟明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任职试用期考核合格,县政府研究决定:
钟明同志任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