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府发〔2018〕19号
兴国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雪梅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任职试用期考核合格,县政府研究决定:
徐雪梅同志任兴国中学(兴国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李宝华同志任兴国中学(兴国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王光祖同志任兴国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钟文锋同志任兴国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陈佑炳同志任兴国县第四中学(兴国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胡东京同志任兴国县第四中学(兴国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王志诏同志任兴国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钟辉同志任兴国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张运宇同志任兴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朱福彬同志任兴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钟南海同志任兴国县中医院副院长;
李强同志任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强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2月起计算;上述其他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起计算。
2018年11月6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