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府发〔2018〕7号
兴国县人民政府
关于钟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钟文同志任兴国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免去:
吕琛同志的兴国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邹远星同志的兴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8年5月25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