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府发﹝2017﹞24号
兴国县人民政府
关于邱仁中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任职试用期考核合格,县政府研究决定:
邱仁中同志任兴国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邹远星同志任兴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黄丽萍同志任兴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林传汶同志任兴国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10月起计算。
2017年12月25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各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各群众团体。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