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着力建设工业强城乡美百姓富作风好的“模范兴国”,再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依法治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分管负责同志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兴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兴国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兴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分解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三)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积极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共涉及六大方面21个问题。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实地督查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驻县)相关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考核,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审查案件248起。
(四)强化规范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管理制度。组织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执法证件申领考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水平。目前办理执法证830本,监督证57本。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特邀瑞金干部学院教授、市司法局专家授课,全县各乡镇区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各县直相关单位法治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共计115人参训。
二、提升法治保障水平,全面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一)立足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托兴国政务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各部门执法办案平台等实现公示率100%,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公示数1013条。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与行政权力清单配套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库,公布涉企事项清单660项,实现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加强“双随机”监管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计划的审核,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严格控制清单范围内的检查比例和频次,全年实现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100%,本部门检查事项占比达48.06%,联合部门检查任务占比达48.54%,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达90.26%。
(二)立足包容审慎执法。印发《兴国县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行政执法举报制度,切实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监督力度。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度,出台了《兴国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228项、第二批128项、第三批24项,共计380项,全年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数累计202起。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涉企执法情况,全年共开展专项监督2次。选定民营企业30家建立企业行政执法监测点,选任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派驻42名民主监督员,积极发挥行政执法民主监督作用。
(三)立足公正执法司法。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3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执行联动协作网,推进执法活动高效衔接,今年以来我县两法衔接移送率为71.9%,两法衔接采纳率为100%。
(四)立足提升政务服务。开展“四减一优化”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化审批效率,环节压缩比达到85%,材料压缩比达到85%,时限压缩比达到95%,费用压缩比达到50%。加快惠企政策兑现改革,在全市率先接入“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实现“线上兑付,线下兑现”,并设立了1亿元“惠企资金池”。目前,累计上线惠企政策65条,为713家企业和个人兑付金额达2.39亿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原来的4个阶段减少为3个阶段,审批事项从49个减少至40个,审批材料缩减30%,政府投资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75个、45个工作日。
(五)立足规范社会诚信。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年累计上报信用数据1430903条,双公示信息14530条,总数据量1445433条。“双公示”数据量、及时率均保持全市前列。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及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全年共上报信用承诺2495条,履约践诺2440条,上报行政许可13720条,行政处罚20条。积极开展纳税信用评价活动。对全县4213家企业实行信用级别分类服务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和更新A级纳税人名单,开辟绿色办税通道,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奖励政策,目前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企业119家,共计退还税额1.32亿元。
三、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全面夯实县域治理根基
(一)做强基层法治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基层赋权改革,出台《赋予乡镇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各乡镇认领法定行政权力92项、审批执法服务权限107项,全县村(居)平均认领公共服务事项60项。出台《兴国县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中乡镇与县级部门执法协调机制》,建立了权责清晰、信息共享、运行通畅、高效便捷的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印发《兴国县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兴国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监督工作和执法办案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
(二)做精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培养运行机制,全县共选任“法律明白人”183035人,其中“法律明白人”骨干17285名,今年以来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200余场。坚持把面向基层群众普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各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全覆盖,调动基层组织创建积极性,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2022年,杰村乡含田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三)做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2022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387次,排查发现纠纷2520件,预防纠纷1859件,调解案件4052件,调解成功3930件,成功率96.99%。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对21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基层调解能力。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监管,100%接送省内刑释人员,并做好帮扶工作,目前,我县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66人,安置帮教人员378名,均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大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强“心防”建设,举办了“全县综治示范村乡村医生社会心理服务基本实务技能培训班”,共77名乡村医生参加培训,采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医院”的方式开展心理健康讲座64余场次,对有心理危机求助需求青少年及重点人群开展个案服务总数约170余人次。
(四)做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6个乡镇区工作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22年以来,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0600余次,其中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4400余次,“12348”热线平台6200余次。开展优质法律援助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态度和服务环境,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202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54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8件,提供上门服务63件。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回访”,2022年累计开展回访1267起,满意率99.53%,15件不满意案件,3件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当事人一致认可。法治护航保交楼稳民生,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律所专门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为“江山一品”问题楼盘的妥善处置提供了积极探索。
四、优化审查备案机制,全面规范政府行政决策
(一)完善规范重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向县委请示报告,2022年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二)加大文件审查纠正力度。认真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赣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力度,2022年,我县共合法性审核政策文件189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合同协议15件、其他政策文件167件。举办了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操作培训兴国分会场视频会议,全县共64个单位的业务人员参加培训,江西合法性备案审查系统注册率达100%。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县司法局会同县政府办共同梳理了2017年至2020年发下的规范性文件,形成拟清理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广泛征求各单位各部门意见。经审核,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08件,其中拟废止文件43件、失效86件、继续有效74件、修改5件。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执法公信权威
(一)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行复议管辖集中,只保留兴国县人民政府一个复议机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市政府在兴国县司法局设立了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我县在各乡镇、经开区设立了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让群众、企业就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开展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基层行政复议审理、听证调解多功能室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加大听证审理和调解力度,开庭式审理9件,组织调解4件,被申请人采纳意见主动纠错2件。2022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0件,增长47%,受理37件,增长48%,审结43件(含去年结转11件);承办和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持续做优诉讼服务,全面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推进“快诉答、快诉调、快诉立、快诉讼”运行机制建设,截至11月30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约1496人次,诉前调解案件约2061件,调解成功525件。持续做强综合审判,探索“大速裁”审判机制,成立1个刑事速裁团队、5个民事速裁团队、1个行政审判团队及1个全科型速裁团队,制定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将70%的案件纳入综合审判庭审理,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带动全院民事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9.86%,结案用时下降6.1天。持续做精专业审判,选优择强组建专业审判队伍,做精类案同判分析,确保重大案件审判质量,实现繁案精审,顺利审理了江西宝华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群众政法满意度大幅提升。
六、浓厚守法普法氛围,全面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2022年度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专项述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县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项述法87人次,95名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法规考试,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不断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100余场。加大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融媒体中心作用,邀请法律专家做客融媒体中心电台,讲解宪法法律知识。通过“模范兴国”APP、兴国融媒体抖音号、广播、电视等平台,适时安排播发宪法法治教育宣传标语。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宪法晨读、宪法主题演讲等青少年学习宪法活动,共开展宪法进校园60余次。
(三)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我县结合自身优势,对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载体、目的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精心打造了兴国县红色法治文化园。11月,兴国县将军园获评第四批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指导和推动各乡镇发掘本地特色资源,依托乡镇建设和旅游等资源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圩镇建设、旅游发展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全县新建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0个,如龙口镇、兴莲乡法治文化广场,埠头乡、社富乡法治主题公园。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县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政府职能转变、法治宣传教育、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提振精神、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