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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国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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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为抓住和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推进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赣州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兴国县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迈向教育现代化发展新征程

1.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全面实现,各项任务基本完成,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更加健全成立了县委教科体工委,优化调整了20个基层党组织、新成立了两个学校党支部、32个“两新”组织党支部,组建了8个“1+N”党建联盟体,17所县直支援学校(园)党组织和81个受援学校(园)党组织签订党建结对共建协议,开展了“一校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切实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加彰显,建立学校党建工作巡察制度,深入开展“有事找书记”活动,2020年全系统受理化解各类诉求(问题)900余件,获得社会一致好评。

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毛入园率达88.63%,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60.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3.1%。义务教育更加均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85%,小学、初中平均班额分别下降了33.61%50.74%。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兴国县第三中学被列为全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试验学校。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形成了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中心校、乡镇成人文化学校为基础、村级成人文化学校为教学点的三级教育培训网络格局,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特殊教育保障力度不断提升,实施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78%,新建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综合性聋哑特殊教育学校,扩大了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继续教育参与人数快速增长,依托职业学校,大力发展全民终身教育运动,各村小在节假日承接农村技能和文化培养任务,培养了一大批养殖、种植能手和进城务工能手。

素质教育落地生根。塑造了兴国德育工作体系,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先进单位”。体艺教育获得新提高,中小学体质健康达标率达96%以上,配齐配足了学生体育运动设备,开展了体艺2+1等形式多样的体育培训和竞赛活动;强化学生美育熏陶,抓好了龙口丰溪舞狮、兴莲木偶戏等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推动了兴国山歌进校园。健康教育获得新加强,所有学校均配备了专兼职心理教师农村初中、中心小学和县直学校均建设了心理咨询室。研学实践实现新突破,开展了500多次研学实践被教育部列为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研学案例获评全国优秀德育案例。文明素养教育取得新成就,学校参与推进乡风文明教职工7000余人次、学生12万人次,家长8350人次。

教育公平有效促进。资助体系得到全面完善,共发放资助金2357.76万元,资助困难学生40486人次;实施“红军后代贫困学子及孤儿特困生”关爱工程,共计资助2276人次,发放487.5万元。随迁子女与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不断加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8.54%24662名留守儿童得到精准关爱。首创“四统”营养餐模式,惠及农村学生10万余名,被教育部誉为兴国经验”“兴国模式。创新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入选教育部全国控辍保学工作案例”,获中国教师报专题报道。

教育改革成效显著。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了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合理推行“名校加分校”办学模式,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考并轨。全面推进教育对外合作交流,与北京、上海等多所名校建立了师生交流培训游学机制与美的集团、格力集团等60多家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平台,与上海大众、施耐德(中国)公司合作建设先进实训室,并冠以大众班”“施耐德班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每年完成订单培训1000余人

教育保障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共计72.88亿元,教育支出年均增长13.5%”。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新(改、扩)建校舍43.7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达136.9万平方米,校园总面积达4769亩,分别比2015年增长27.6%23.8%。教师队伍不断加强,制定出台《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招聘了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956名,每年培训教师9000余人次,加强了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班班通、“专递课堂”覆盖率均达100%。校园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70所学校完成了“雪亮工程”建设,“洁厨亮灶”工程覆盖率达100%

1:兴国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015

完成情况

规划目标

2020

完成情况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2.55

2.95

2.94

毛入园率(%

77.60

85.00

88.63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2.89

13.20

12.40

巩固率(%

98.05

98.20

99.85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1.65

2.00

3.84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0.74

0.98

1.68

毛入学率(%

87.10

92.00

92.17

2.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攻坚期。教育事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孕育着巨大发展潜能,同时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重大战略实施带来新任务。新一轮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江西省全力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赣州打造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兴国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示范县等战略部署,迫切需要教育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密切呼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人口变化趋势带来新要求。城镇化进程加速、出生率下降、老龄化速度加快等带来学龄人口的急剧变化,未来5年,县城中小学学生数占比预计超过50%,八年级以下学生数呈下降趋势。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迫切需要教育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快构建服务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教育改革趋势带来新期待。“十四五”时期,赣州市着力打造区域性教育中心,我县作为人口大县,要先行先试。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兴国县教育发展还存在诸多挑战: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教育资源结构布局还需更加合理调配;城区公办园学位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城区中小学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较为突出,职业教育学位不足,办学水平不高;体育美育教育配套设施还需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办学思想不够先进,教育教学质量相对滞后;教育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还有差距,教育发展整体水平相对不高。面对新形势,需要树立教育发展新思维,统筹兼顾,突破发展瓶颈,形成更有活力、更具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3.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及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节点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坚持“建校标准化,办学特色化,管理规范化,发展均衡化”工作理念,夯实教育发展基础,优化教育结构布局,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基本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衔接和沟通、现代化水平较高的教育发展体系,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兴国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4.发展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本开发,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超前规划,优先发展,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奠基。

坚持共建共享。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更高质量、更多样化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质量为本。坚持质量为本的理念,找准影响兴国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理清思路、把准方向,整合资源、精准发力,推动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教育综合实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改革创新。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全面落实省市县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把教育改革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学校、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创新解决难题,推动发展激发活力。

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注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权益,依法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5.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总体目标是: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教育总体实力和对外影响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教育发展更加均衡。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教育差距不断缩小。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率逐步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五育并举”措施和成效明显。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彰显,教学质量显著提高。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继续教育深度发展,学习型社会基本建立。

教育质量更加优质。教育教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学业水平和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教育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办学体制更具活力,政校关系融洽,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确立,管办评分离稳步实施,教育督导体系基本建设完成,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

教育保障更加有力。教育经费筹措和财政教育投入增长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满足需要,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

2:兴国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

指标

2020

2025

属性

教育普及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8.63

99.85

92.17

93.00

99.90

95.00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双师型教师占比(%

1.68

47.17

1.39

60.00

预期性

预期性

普通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2.16

2.258

预期性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五并举,打造兴国红色育人特色品牌,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红色基因铸魂育人

统筹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和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各级各类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推动红色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用好兴国本土优秀的红色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校园”,开展“红色教育”,推动优质德育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构建富有兴国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利用江西驿景红兴谷研学旅行营地、官田中央兵工厂、红领巾少年军校等研学基地,实施红色研学实践,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与国防教育研学实践活动,将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融入到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中,让红色基因植入学生血脉,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推进一校一品建设,树立一批中小学德育示范校和校园文化特色校。

7.强化学生劳动教育

构建劳动育人体系。“模范兴国”将军县丰富的国防教育资源融入课堂教学和研学活动中。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或职业体验,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劳动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等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精神品质。

丰富实践育人载体。建立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利用社会劳动资源,创建县级以上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依托各类实践基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鼓励职业学校建设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和创业实践,开展创新竞赛,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加强劳动指导老师配备,加大劳动教育评价,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提升劳动育人功能。

8.深化体育美育教育

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中小学校运动场馆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运动场标准化提升工程。改革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普及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养成学生锻炼身体的良好生活习惯,广泛开展青少年班级、校际、区域三级足球、篮球联赛。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篮球特色学校建设,打造高水平后备人才队伍,向市级以上的训练部门(单位)年输送10名以上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将体育作为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力争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以上百分点。

深化美育改革。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充分发挥高雅艺术、优秀影视作品的熏陶作用,继续抓好长征组歌传唱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开展各项艺术教育展示活动,落实落细“体艺2+1”工作,力争使每个学生都能拥有一至两门艺术爱好。探索“美育+研学”实践模式,有效拓展美育的外延。深入推进兴国山歌、兴莲木偶戏等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

9.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配齐配强专业心理健康教师,探索“心理+学科”“心理+活动”等融合模式,开好心理健康课和生命教育。配齐建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推进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做好学生心理普查和心理危机干预,完善心理普查、筛查、辅导、报告、转介制度,提升预警预防、干预转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重点特殊人群和留守孩关爱工作机制。创建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样板,整合各校“碎片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10.协同营造育人环境

重视家庭教育,开展家教、家风、家训育人活动,落实家庭基本责任,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注重家教家风建设,当好孩子第一任老师。密切家校合作,加强对家长教育的指导服务,完善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功能,通过家访、学情分析会、家长开放日、家长志愿者活动、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等途径与方式,融洽家校关系,深化校社合作。统筹协调社会各方面关心下一代成长,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设施免费向学生开放,鼓励英模、名家进校园上讲台,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家社合作育人机制,促进全社会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

专栏1五育融合育人工程

建设20所市级文明校园3省级文明校园,打造1-2所在省市有影响力的、有文化特色的优质学校。打造5个县级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实施36个农村中小学运动场标准化提升工程,新建运动场面积9.41万平方米;打造10所体育特色校;打造5所县级“美育工程”示范校;打造6所具有兴国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

三、推动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促进公平、守住底线、补齐短板、提高水平、完善制度,加快发展公平有质量的基本公共教育,缩小教育在城乡、区域、校际、群体间的差距,实现教育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教育获得感。

11.优化县域教育资源结构布局

强化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产业布局、人口发展与流动等因素,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合理规划学校服务半径,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要的学校布局结构。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城镇新建小区配建学校实行“交钥匙”工程,促进学校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城区、城乡结合部、城镇老旧小区学校建设。加强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学规模学校,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住宿条件,将职业教育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产业园区建设规划。

12.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普及发展。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推进计划。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住宅小区超过1200住户的按要求配套建设一所普惠性幼儿园强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工作,确保2026年通过省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验收。给予普惠性幼儿园相应政策和资金倾斜。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规范幼儿园课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提升科学保教水平,健全幼儿园等级评估制度,建立达标上等级的激励机制,深入持久开展各级各类幼儿园达标上等级活动。完善区域教研与园本教研制度,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加强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建设,健全示范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促进帮扶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幼儿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健全幼儿园园长、教师及保育人员的岗前和岗后培训制度

加强幼儿园监督与管理。坚持和完善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修订完善幼儿园管理办法,健全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公示等制度,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年度考核及民办幼儿园年检、退出和办园资质等的监管制度,强化办园条件和办园行为整改。健全幼儿园准入机制,新批办的民办幼儿园按照高标准、高投入原则建设。

13.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巩固县域内均衡发展成果。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补齐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发展短板加快城区中小学新建学校步伐,增加学位供给,全面化解城区大班额,逐步化解大校额。组建“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共同体”,建设学校管理经验传输借鉴体系、学校文化共建共生体系、优秀师资共享体系、教科研联动互动体系、名师培养工程联动体系等五大体系。通过生源地招聘、实施边远乡镇差异化津贴等举措,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加强校际交流,实施“名校培养”“空中课堂”等专项计划。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进一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品质。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大力改善学校体育、艺术、信息技术教学条件,开齐开足开好音体美及信息技术课程。加快实现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推进义务教育提质创优。持续推行“名校加分校”办学模式。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动中小学“绿色评价”,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强力落实“双减”工作,大力减轻学生校内课业负担,全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4.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

扩充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全面化解大班额,积极化解大校额。

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适应新高考形势要求,补齐高考改革基础条件短板。探索综合高中、特色高中、“二一分流、高三分流”等特色多样发展模式,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构建有效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和通用技术课教学,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引导学生合理规划生涯。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健全普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善普通高中特色化办学支持体系,重视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激发学校特色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以满足社会各项事业对人才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求。健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作机制,确保全县普通高中通过省级特色学校评估。积极争取省、市教研部门的支持,探索与国内优秀普通高中和高校的合作机制,依托双方资源优势,在课程开发、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做优学生培优拔尖工作,提高学校管理和育人水平。

15.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技术教育

多形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力度,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服务、强基”行动,进一步打造提升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面提升兴国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积极扩充职业高中教育学位供给,打造职业教育强县。加强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紧密连接乡村振兴工作,深化“兴国表嫂”“兴国工匠”“兴国能人”品牌建设。鼓励支持民办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建设,强化对民办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指导和监管。

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推行1+X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养形式,建设一批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专业。兴国职业院校与省内外高水平职业院校实行一体化、长学制办学模式,加快建设开放、共享、智慧的产教融合基地。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制度,实施好“订单式”培养和企业冠名培养工作,多途径落实中职学校学生在本地企业实习工作机制,引导县职业学校学生到本县工业园区实习就业,提高留兴就业比例。

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科学合理核定中职学校教师编制,允许学校根据专业开设情况,规划出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自主招聘专业教师。出台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加大职业学校教师收入保障和培育激励力度,落实职业学校教师劳动报酬和绩效工资制度。加大涉农专业教师招聘力度,培养更多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的新型专业化农民队伍及农村建设人才。

16.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扩充特殊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对兴国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投入,办成全省一流的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或推进学前残健融合教育模式,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落实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做好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和随班就读学校特教师资培训,扩大培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完善普通学校特教资源教室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全纳教育,采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提高普及水平。落实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科研工作,探索医教结合、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等融合教育机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深化特殊学校职业教育与企业合作机制,为特殊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渠道,解决残疾人毕业生就业问题。

17.加大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力度

推进终身教育制度建设。出台鼓励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政策,联合多部门实施,积极鼓励全县在职员工通过脱产进修、自学考试、函授自学等多种途径提升自身业务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

加快搭建终身教育平台。将职业学校教学场所、实训基地和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县域内公共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持续依托县教师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积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招生工作,增设县村亟缺的相关专业,全面提高国民学历。

大力发展全民终身教育运动。鼓励全民参加读书活动,全面提升文化品位、自身修养和劳动技能。依托村小开展农村技能和文化培训,培养一批养殖、种植能手和进城务工能手。

专栏2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工程

新建城区公办幼儿园15新建城区中小学8所,实施23个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新建1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技术学校,支持建好赣州市将军中等职业学校和兴旺职业技术学校。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依法保障和努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首要内容和教师评价的首要标准。强化师德考评,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加强教师队伍法治和纪律教育,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生涯全过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建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档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健全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每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优秀典型的引领作用,讲好师德故事,激励广大教师充分彰显师德精神,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打造出一批省市级师德师风示范校。

19.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探索编制设置冗余度机制,按核定教师编制数分别适当增加中小学教师配备,合理保障教师性别比例,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每年核编一次,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学校生源增减情况,及时核定、调配编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村小和教学点采取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

探索政府购买岗位服务模式,解决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保健员短缺问题,落实幼儿园“两教一保”配备标准,确保全县公办幼儿园中编内和备案制教师总数占比达到50%

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公费师范生制度,加大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的引进力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任教。开辟兴国籍在外任教的名师回家乡任教“绿色通道”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加大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力度,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培训。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区”人才支教计划、学前教育志愿者巡回支教计划,实行骨干教师巡回讲学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完善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将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作为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落实“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教学效果好、身体健康的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20.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加快推进幼儿园、小学教师学历专科化、初中教师学历本科化,实现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占比达25%,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继续做好县、乡、校三级培训,全面落实国培、省培、市培目标任务,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优化培训效果,整合教研、电教等培训资源,建设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将职后培训纳入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依法保障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公办学校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民办学校不低于本校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用于教师培训。培养造就教学名师,全面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制度,建设优秀骨干教师聚集地和名师孵化地,培养一批名校长、名师和领军人才。

21.优化教师管理制度

严格教师职业准入,继续实行中小学教师招聘省统考为主、县级自聘为辅的补充制度,杜绝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落实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资格准入和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制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建立健全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努力破除管理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效率。完善教师职称制度,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适当增加中小学高级职称的比例,落实长期在乡镇中小学任教教师职称评聘优惠政策,适当提高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中、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才培养、选拔、晋级、考核评价机制,对名校长、名师要重实绩、重示范,实行动态竞争和管理。

22.稳步提高教师待遇

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依法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各类权益,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面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五、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23.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

加大投入,突出应用,加强“互联网+”教育基础应用环境建设。加强网络接入增速、无线网络覆盖、云计算保障能力、云桌面应用等工作。提升中小学普通教室信息化配置水平,加强多媒体终端、移动终端配备。加强中小学“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重点保障农村学校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发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学习环境,加快建设智慧教室、创客实验教室、智能实验室等智能学习空间。推进“智慧(数字)校园”建设,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100%达到省中小学智慧(数字)校园评估要求。

24.推进教育智能化应用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教学监测等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深化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创客教育等创新教育模式中的应用。推进“云专递课堂”、“赣教云课堂”等网络学习空间常态化应用,提高“赣教云教学通2.0”在课堂中的使用率。探索大数据应用于个性化教学方案,探索“智慧作业”在课后辅导中的科学合理应用。

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建设全县教育大数据中心,持续推进教育大数据实验室建设,完善各学段学生、教师、学校三大基础数据库。完善数据管理办法,促进数据整合共享和服务。加快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生涯规划系统、走班排课系统、网络阅卷系统等应用。

25. 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

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强化校长信息化领导力的培训培养。探索“互联网+教研”培训模式,针对性地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的培训,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的能力。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评价和职业发展规划,确保教师能够常态化使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推进中小学信息科技课程建设,推动编程和人工智能等纳入教学内容,将信息技术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升学生的数字化学习实践能力、信息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专栏3智慧教育创新工程

建设10所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标杆校”,10所智慧(数字)校园示范校。

六、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落地见效

26.建好全国中小学实践实验区

拓展新渠道扩大覆盖面深入开展研学实践,充分利用县内红色文化资源,高标准建设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实验区,建好爱国主义教育研学基地,开发并完善研学实践路线,为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累经验。制定研学规程,实现研学实践全员化、常态化、本土化、课程化,拓宽学生的视野,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开发优秀研学实践教育案例。加强研学实践课程建设,提高实验区的研学旅行教育质量,吸引省内外师生前来研学。

27.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

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部门协作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估监测。改革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的教学评价,开展以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和支撑人才培养为导向的学术评价。开展中小学“绿色评价”,将课业负担、学习效率、能力培养等作为重点内容全面推进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全面实施初、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督促指导初、高中积极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高各级管理员、班主任适用评价系统的能力和水平。

28.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合理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和学校,为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严格控制学校班额,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合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名额,优质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均衡招生名额不少于70%。保障进城务工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录取时与当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的权益。规范普通高中阶段招生行为,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和参考。按规定给予有条件的学校一定数量自主招生名额,严格规范自主招生政策,减少并严格控制加分项目,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选择,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加强招生考试全程监督,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29.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确保教育督导机构在县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督学资格准入、持证履职、聘任考核与聘期管理等制度,提升教育督导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完善教育重大政策专项督导制度,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全覆盖。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建立教育督导公示公告、报告发布和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强化对政策实施效果的监督与评估。逐步培育专业教育评价机构,探索建立第三方教育质量评估机制。

七、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能力

30.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动教育行政机关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教育行政决策机制。教育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质合格、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法律顾问,强化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

坚持依法治校。以法治示范校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全面实行校务(三务)公开,规范学校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建立教师、学生申诉渠道,依法保障师生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校园民警的聘请工作,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全面推进民主治校。拓展师生参与学校民主治理的渠道和途径,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民主决策。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完善职业学校理事会制度。

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各部门统筹推进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会商机制。落实普通高中用人自主权,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学校自主确定用人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分系列管理和准聘长聘制度。改进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学校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31.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严格落实执行省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生均财政拨款定额标准。

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加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的征管,确保足额征收并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学前教育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政府为主、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拓宽社会投资渠道,进一步落实教育投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设立公益性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基金会,拓宽社会教育捐赠的渠道,完善教育捐赠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教育财务管理制度,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提升经费使用效率。全面实施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经费监管,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科学、规范、有效,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加大经费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公开透明。

32.推动教育助力乡村振兴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健全责任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确保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优化调整教育分类帮扶政策,有序对接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加快构建县内职业学校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33.纵深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安全防范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网建设,充分发挥综治网格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切实提升校园防控能力,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层层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建设,推进村完小以上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安并安装较为足量的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强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安全台账。完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涉校事件调处机制及学校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担机制。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设县级中学防艾、禁毒教育园地和法治警示教育基地。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开展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做好涉校矛盾纠纷的信访接待调解和答复。

34.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规范民办教育办学。将党的建设写入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将党建工作作为民办学校考核年检内容,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民办学校产权归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准入、变更、重组和退出机制,推动民办学校行业自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准入、退出、年检制度,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优质发展。

八、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35.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提升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用党建促工作作风转变,用党建促领导班子建设,用党建促办学行为规范,用党建促师德师风建设,用党建促质量全面提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夯实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

36.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

大力实施党建质量过硬行动,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认真落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入章,有序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继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选配和培养,推动党务干部全员轮训,提升基层党务干部实操能力,推动学校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用好党务干部激励措施,提升“两个覆盖”工作质量。完善学校党建“1+N”结对帮扶机制,持续抓好学校党建结对共建活动,抓实验收评估机制,评选结对共建“优秀支援学校”,提升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加强“一校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深入推进“有事找书记”活动,提升兴国教育特色的党建品牌。开展“亮身份、强党性、作表率”活动,以党建引领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7.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四责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师生纪律教育,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和学术研究规范,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教育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加强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引导教科体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传承红色基因,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造最讲政治、最讲党性、最讲忠诚的兴国教科体系统。

九、组织实施

38.加大组织领导

健全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关心教育、研究教育,做到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改革亲自把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督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推进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履行教育职责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9.强化责任落实

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县教育“十四五”规划任务的组织实施,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县直部门要与教育部门主动对接、形成合力,制定完善改革任务中涉及人、财、物等相关政策方面的具体事项。县直部门要落实每一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突出教育改革重点,着力抓好重点项目,每一个重点项目都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按计划、分步骤、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取得实效,以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教育改革工作全面发展。

40.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凝聚社会共识,及时总结和大力推广各学校典型举措与先进经验,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多形式、多途径参与支持兴国教育改革发展。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弘扬教育发展正能量,传播兴国教育好声音,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支持兴国教育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