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文件相继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思路日益明晰。2019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明确提出“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有效指导兴国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提高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特组织编制《兴国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关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兴国县农村特点,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幸福的现代化兴国作出贡献。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兴国县全域涉及农村居民的乡镇,具体包括:古龙岗镇、高兴镇、江背镇、龙口镇、良村镇、梅窖镇、埠头乡、长冈乡、方太乡、崇贤乡、枫边乡、城岗乡、鼎龙乡、兴莲乡、东村乡、樟木乡、兴江乡、南坑乡、杰村乡、社富乡、永丰乡、均村乡、隆坪乡、茶园乡和经开区等24个乡镇,共266个行政村;不包括兴国县中心城区和古龙岗镇、高兴镇、江背镇、龙口镇、良村镇、梅窖镇6个建制镇建成区范围。
四、规划年限
现状基准年:2019年;近期规划:2020-2025年,中远期规划至2030年。
五、规划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5年)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包括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达到266个,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包括资源化利用)的农户数不低于9.5万户,覆盖率不低于62%;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不低于70%。
(二)中远期目标(2030年)
逐步完善人口密集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有效处理能力,基本建立可持续良性发展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实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六、治理设施建设
(一)村庄分类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思路,采用近期和远期相结合,优先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后一般区域的推进原则。根据兴国县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生态环境部提出的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的要求,以全县农村按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根据各村民小组所处的环境功能区域分为生态敏感区域(对应规划中一类、二类)、一般区域(对应规划中四类)两类村庄,其中一类村庄5634户,二类村庄88080户,四类村庄61737户。
(二)治理方式
坚持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导向,结合区域水环境功能目标需求,充分利用农村自然消纳能力。坚持“黑灰分离、资源化利用、就近就地分散处理优先,适度集中处理与纳管处理”,以生态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结合农村实际,优先推荐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处理技术,明确不同类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与排放标准。
(三)收集模式、处理模式及排放标准
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的农户黑水必须实现单独收集,实现雨污分流,黑水经三级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后利用;采用污水集中治理或纳管处理的农户须实现雨污分流;位于一般区域村庄的农户,黑水资源化利用,其中灰水采用分散处理方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流或分流方式收集。
针对靠近城区或圩镇污水处理设施,或者靠近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具备集中收集纳入管网条件,且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具备接纳能力的村庄,优先采用纳管处理模式,将村庄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由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针对人口分布集中、房前屋后缺少消纳土地的村庄,优先采用达标排放模式,处理后出水根据村庄特点分别满足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02-2019)的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针对农户分散居住,周边有消纳土地的村庄,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通过构建“黑(水)灰(水)”分离体系,“黑水”利用房前屋后的菜地、耕地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灰水”用于杂用水循环利用或土地消纳。
七、实施计划
兴国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分近期和中远期两期实施。近期实施计划为:至2021年,县内生态敏感区域村庄(一类村庄)治理率达到100%;至2023年,生态敏感区域村庄(二类村庄)治理率达到50%左右、一般区域村庄(四类村庄)治理率达到40%左右;至2025年,生态敏感区域村庄(二类村庄)的治理率达到65%左右,一般区域村庄(四类村庄)的治理率达到55%左右。共涉及10个村庄管网建设工程、217个集中治理达标排放工程、391个分散治理达标排放工程,涉及农户94980户。中远期实施计划为全面完成县域内的其余村庄或农户的生活污水治理。
八、投资估算
规划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等相关文件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静态投资需求进行估算,投资费用包括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等费用。经估算,兴国县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费用为67815.01万元,近期规划投资费用42427.49万元。全县治理设施运维费用为665.77万元/年。
九、环境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在全县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设施的合理布局与建设,能有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效促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据估算,规划实施后可减排COD 461.7吨/年,氨氮 45.0吨/年,总磷 4.5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