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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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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使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推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我县拟定于2022年接受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现将有关规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进一步缩小全县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到2022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办学条件全面优化
  全面形成满足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的学校结构布局,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施、信息技术设施和校额、班额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学校间基本无差异。
  (二)师资力量全面加强
  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和达到学历要求,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学科配套全面实现,学校间教师学历水平、职称结构及骨干教师比例基本无差异,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健全,教师培训、校本研修等工作全面落实,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有力,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全面提高。
  (三)经费投入全面落实
  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把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和财务公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省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加大对条件艰苦的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补助力度,建立对爱岗敬业、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的教师专项奖励制度。
  (四)办学水平全面提高
  学校管理基本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全面落实课程计划、教学常规和学生能力培养计划,校际间教学质量基本无差异;全面落实学生课业减负措施,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对学生评价的唯一指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掘学生的特长,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合理化政策,学校教研风气浓厚、活动开展丰富,教风、学风良好,校园文化各具特色、学校工作管理到位,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有序,社会评价高。
  (五)学生关爱全面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得到有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国家标准;坚持保学控辍措施,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生辍学现象;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关爱工程。
  三、重要举措
  (一)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1.城区和乡镇规划建设时预留教育用地。在县城城区新建5所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扩建、改造提升潋江镇8所村完小,并将其纳入县直小学或县直小学分校范围。在县城城区新建3所初中;将长冈初中、埠头初中、列宁学校纳入县直初中,并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2.合理规划、整体打造村(完)小学校和教学点,着力缓解城区学校和农村中心校校额、班额压力,全面扩建乡镇初中学校,切实消除全县大校额、大班额现象。
  (二)高标准完成校建工程
  1.积极筹措资金,着力解决校园面积拓宽难问题,确保生均校园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全面达标。
  2.进一步加大校舍建设力度,全面消除校内砖木、砖混结构房;加大功能室建设力度,图书室、计算机室、实验仪器室、体育器材室等功能室相对独立,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音乐美术教室数量和面积全面达标。
  3.学校建有高度足够且完全封闭的围墙、门卫室(警务室)、校门、升旗台及相关辅助建筑设施。
  (二)按要求配齐教学设备
  1.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出全县学校统一的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计算机、体育器材、卫生健康、心理咨询等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并按标准对学校进行装备。
  2.完善学校教学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种设施设备的功能作用,有力促进教学工作开展和学生身心发展。定期维护破损的设施设备,定期更换老旧落后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换易损、消耗设备。
  (三)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全县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做到动态管理。
  2.严把教师招聘关,确保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100%;提高教师招聘门槛,健全教师在职进修深造工作机制,大幅提高教师中高于规定学历的比例;加大学科专任教师招聘力度,保障学科配套;加强教学交流和教育科研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引领作用强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并合理分配至全县各中小学校。
  3.强化教师岗位业务培训,保障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中的教师培训费用足额、合理支出,把外出考察、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网上学习有机结合,确保教师培训课时达标、成效明显。
  4.落实乡以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派遣县城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职、支教,安排农村学校教师到县城学校跟班学习,乡镇间实行校长和教师轮岗制度及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开展送教下乡和优质课巡回展示活动。
  5.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进一步加大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做好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订单式培养或培训工作。
  (四)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学校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和教学实现信息化,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美化、绿化和文化建设具有特色。
  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音体美、科学实验等课程做到不侵占、有实效;严格规范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常规落实到位,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严格执行学生素质教育要求,学生科目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间基本无差异。
  3.严格落实学生减负措施,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规定,保障学生休息和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五)全面落实学生关爱工程
  1.统筹规划学生招生入学区域划片工作,切实保障城区、镇区学生就近入学需求;进一步落实初中优质毕业生高中均衡招生计划,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2.全面落实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贫困子女关爱工作,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入学教育机会和身心健康。
  3.强化政府主体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保学控辍工作,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和残疾儿童未入学现象。
  (六)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强化学校后勤保障管理,学校场馆、设施设备保护、维修工作落实到位,师生用水、用电、住宿、饮食及教学科研等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2.狠抓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完善、管理到位,心理干预工作开展卓有成效,校园及周边无重大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
  3.全面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全面提高教师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我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是进一步缩小我县与发达地区、城区与乡镇教育差异的重要举措,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手段,评估结果是上级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实际举措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推诿责任、侥幸过关思想和行为。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评分细则(试行)》(赣教督委字[2017]5号),认真对照发展规划项目,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2022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三)强化监测,严肃纪律
  各乡镇、单位、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监测和分析全县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以及城乡、学校之间的发展差异,并及时通报、公布;各乡镇、单位、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将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单位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县未能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