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兴国县“市县同权”改革承接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落实省、市关于“市县同权”改革的工作部署,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赣州市“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公布了《兴国县“市县同权”改革承接事项清单(2026年版)》,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务服务环境。
二、《通知》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通知》明确了兴国县承接市级下沉事项的具体清单,并就事项承接、规范执行、业务能力建设、审批监管、数据共享与档案管理、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我县承接的事项有哪些?改革方式如何区分?
根据市级清单,我县承接事项共分为三类改革方式:
依法实施(18项):由我县直接实施办理,严格执行市级统一的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和办事指南,实现“同事同标”。
收审分离(10项):法定权限仍在市级,由我县窗口收件后,通过“一窗综合服务平台”推送至市级部门审批,并跟踪反馈办理结果。
设立虚拟远程窗口(15项):对复杂审批事项,依托远程视频终端,由市级部门在我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虚拟远程窗口”,我县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完成视频连线、材料预审,再由市级部门完成审批。
此外,《通知》明确,除“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由县林业局承接外,其他事项按“上下对应”原则由县级对应部门承接。
四、各部门和单位在改革中的职责是什么?
承接部门负责对照市级清单,主动对接市级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经办人,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承接流程,确保具备事项办理能力。
县行政审批局依托“一窗综合服务平台”和远程视频终端,做好预约流程规范、现场指导等工作。
市级部门对涉及现场评审、勘验等复杂程序的事项,县级部门做好协助配合;市级部门对承接运行情况实施监督。
五、对承接事项的办理有哪些管理要求?
1.严格规范执行,按照市级明确的三种改革方式办理,不得推诿、拒绝受理。
2.增强业务能力,全面执行市级办事指南,涉及深圳标准的事项须对标执行;通过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3.加强审批监管,规范审批行为,对承接不到位、办理不规范的部门,市级将按程序收回相关权限。
4.数据共享与档案管理。运用“市县联动”审批平台,推广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按照“谁审批、谁归档”原则,规范档案管理,推进档案数字化。
六、如何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深入一线精准解读事项办理渠道、改革方式和办事指南,提升企业群众知晓度和参与感,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七、《通知》与原相关文件如何衔接?
本《通知》施行后,此前印发的“市县同权”改革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解读机关:兴国县行政审批局
政策咨询电话::0797-5323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