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兴国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访问量:

近期,兴国县印发了《兴国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我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药材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兴国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中林下经济的概念?

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不是狭义的林下,是整个森林、林地环境的利用,包括林下产业、林中产业和林上产业。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1.壮大森林药材产业。在城岗镇、方太乡、崇贤乡、永丰镇、均村乡等地发展10100亩以上森林药材产业发展示范基地,聚焦茯苓、黄栀子、无患子、山苍子、黄精等重点品种种植,在精深加工上寻求突破,增加林地附加值,推动我县林下药材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周边地方林下药材产业发展,力争2025年全县森林药材规模稳定在2万亩以上。

2.发展太秋甜柿产业。依托赣州市甜柿产业协会平台,做强做优甜柿产业文章,加强技术指导和示范项目推广,力争到2030年全县种植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2亿元以上。

3.提升发展油茶产业。2025年全县完成油茶新造面积7.36万亩,改造(更新、低改和提升)面积8.1万亩。加快隆坪乡万亩油茶林改造提升步伐,创建全县油茶100亩高产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

4.培育森林康养和旅游产业。提升均福山中药森林康养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森林康养和旅游产业发展。重点加大均福山省级森林公园、园岭省级森林公园等地森林景观利用和杰村含田林旅综合开发基地建设,力争在2025年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以上。

5.适度发展林下养殖业。采取“林禽”“林蜂”“林特”等模式,通过发展鸡、鸭、蜜蜂、竹鼠、蛇类、野猪等林下养殖业,利用林地特定资源和环境进行驯养和繁殖,做好森林养殖与种植良性互动。

6.积极发展林产品采集加工业。大力发展特色林下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业,延长林下经济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探索推进林下资源采集。

四、《实施方案》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1.完善补助政策。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药材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赣林规〔20206号),对种植22种木本、30种草本森林药材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相应补助;在兑现上级补助的同时,加大县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地方配套补助,对在我县建设的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型加工厂种植上述木本、草本森林药材的,县财政按照以下标准再行补助:木本类100/亩,多年生草本100/亩,一年生草本50/亩;上级补助政策若有调整,将根据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森林药材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县财政奖补5万元/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县财政奖补10万元/个。县级配套补助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2.加强金融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林业经济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办使用林权类不动产证(林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切实解决林业经济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优化用林审批。支持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利用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发展林下经济。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要主动作为,坚决依法打击各种盗采、滥挖和损害中药材发展的行为,有力维护林下经济发展的良好秩序。

4.健全配套设施。对需要少量占用林地修筑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如修筑简易道路、养殖设施在林地使用政策方面提供便捷审批服务;支持基地外连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项目保障;支持笋用林和笋竹两用林基地灌溉设施建设,推广使用竹林喷灌、中药材种植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参照农田水利建设补助将笋(竹)两用林基地配套灌溉设施纳入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范围。

解读单位: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532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