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兴国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兴国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县水利局针对《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对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切实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扎实推进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水保〔2021〕381号)、《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赣水水保字〔2022〕6号)及《关于印发<兴国县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兴府办字〔2022〕67号)精神,在总结2018-2020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奖补对象涉及了哪些人?
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组集体、专业大户、农户以及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主体(主要立足于当地的、与治理区域或地块有直接关系的建设主体)。未经奖补程序确定的建设主体不予奖补。
三、奖补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在上级业务部门批复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中,符合《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明确的工程、植物等水土保持措施,以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SL/T534-2023)明确的水土保持相关措施,均可纳入奖补范围。具体有以下3类:
1.工程措施:崩岗治理的崩壁整治工程、水平梯田工程、拦挡截排工程、生产道路工程和植被恢复工程;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方式,对水土流失山地(包括“四荒”资源)按照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农林开发项目,及其配套实施的梯田工程、坡面水系工程、田间生产道路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和复绿措施;在水土流失山地造林打穴整地、水平条带、竹节水平沟、截排水沟、谷坊、护坡挡墙等小型坡面治理工程。
2.林草措施:在水土流失山地实施的水土保持林、生态林、经济林、播草复绿。
3.其他措施:小型民生类水土保持工程封禁治理措施(包括封禁管护和封禁补植);与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相关的综合治理、生态自然修复、面源污染防治、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河堤和湖库周边整治等措施。
四、哪些水保措施不予奖补?
未列入申报指南的治理措施;以改种经果林为主要目的的项目和治理措施;水土流失治理效果不明显的措施;与水土保持关系不密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设计容量200立方米及以上的蓄水池和设计容量5000立方米及以的塘坝工程(不包括设计容量5000-10000立方米的塘坝维修),以及其他实施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以奖代补工作开展前完成的项目和治理措施;已获得其他投资补助的项目。
五、奖补的资金来源有哪些?奖补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资金来源。奖补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和市县财政资金。
2.奖补标准。综合考虑水土流失治理难易程度、材料使用、物价水平以及与相关部门奖补政策衔接等因素,对不同的治理措施制定差异化的奖补标准。针对不同的建设主体、治理措施、治理标准和治理成效,采取差异化奖补政策。对于有一定生态效益、公益性的项目措施,奖补标准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的70%;对于有一定经济效益经果林(脐橙、油茶、茶叶、甜柿等品种)项目措施,奖补标准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的50%。单项治理措施、苗木材料采购等奖补标准按当年报送财政预算审核的单价作为补助标准。
六、申请奖补的流程有哪些?
1.发布公告。由县水利水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以奖代补申报指南,明确工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时间、验收标准,以及奖补对象、奖补方式、申报程序等相关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项目所在乡镇、村组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天,并拍照备案登记。
2.自主申报。建设主体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自愿申报,填写申请表,报送至项目所在地村委会进行初步审核,再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真实性复核后,统一汇总提交至县水保中心(须提交承诺函)。
3.审核公示。申报表经乡镇政府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县水保中心进行复核,按程序审核确定相关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项目所在乡镇、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拍照备案登记。
4.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县水利水保部门与建设主体签订合同。
5.自主建设。建设主体严格按照签订合同、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规程规范等自主开展工程建设,保证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要求。
6.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建设主体向县水利水保部门申请验收,提交验收申请表、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建设措施的前、中、后对比照片一式四份。县水利水保部门会同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合同、申报指南、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程规范,及时组织开展现场验收。
7.资金奖补。验收合格后,县水利水保部门及时将验收、奖补资金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项目所在乡镇、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拍照备案登记。公示无异议后,施工主体填报奖补资金拨付申请表,同时开具正规税务发票交至县水利水保部门,县水利水保部门依据合同、验收意见等材料,直接向建设主体拨付奖补资金。兑现奖补资金时须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林草措施成活率和工程措施质量保证期达标后兑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