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兴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近期,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兴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县生态环境局针对《预案》的重要内容对进行了解读。
一、修订背景
原《兴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兴府办发〔2018〕5号)于2018年4月16日发布,部分部门名称、部门职责的表述现已有明显变化,为建立健全本县重污染天气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导致的公共危害,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依据
除原《预案》所依据的部分上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外,修订时还依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兴国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兴国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三、修订过程
2023年1月22日,启动我县《预案》修订工作,并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有关部门对接,根据最新的预警分级标准和要求,及时对《预案》中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于2024年2月21日向20个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同步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2个单位2条反馈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经研究,对1个单位的1条意见部分采纳,1个单位的1条意见未采纳。2024年3月7日,组织了3位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共出具意见10条,均已采纳,经修改完善后专家一致通过,形成《预案(2024年修订)》(送审稿)。
四、
(一)优化工作原则,科学精准预防。本次修订新增了“分级管控,精准减排”原则,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二)优化成员单位,强化沟通协作。本次修订参照2022年我县建立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机制,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部门和部门职责,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有关单位能够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治理新格局。
(三)优化预警标准,减轻应急影响。本次修订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共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并规范了预警发布和等级调整程序,减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正常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