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兴国县进一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实施方案

访问量:

【问答解读】兴国县进一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实施方案

2024年6月5日,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兴国县进一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驻县)各有关单位。现对《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既是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的要求,更是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为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2023年,中办、国办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提出的目标是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总的看,优质医疗资源的供给总量仍然不足,结构不够合理,质量和效益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部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所弱化,与群众能够就近“看得好病”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健康兴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三、《实施方案》的框架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分为一个主体部分和两个附件,主体内容为五部分:总体要求、运行模式、建设内容、主要任务、工作要求。2个附件分别为:兴国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兴国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职责在运行模式方面,坚持县医管会集中统一领导,政府主导优化健康总院,实行健康总院内部统一管理,强化总院综合监督管理。在建设内容方面,明确对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医保、信息系统、资源共享等八方面进行了统一管理。在主要任务方面,规划了13个方面的任务:加快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专科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加强乡村两级能力建设;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医防融合服务;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落实财政投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绩效考核。

四、在财政投入、人事编制和薪酬等方面对支持县域医共体提出哪些具体举措?

在财政投入方面,《实施方案》强调保障健康总院的公益性,根据健康总院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保障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落实中医药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投入倾斜政策。加大总院人员经费投入保障,逐年提升人员经费,县财政落实总院运行管理经费和卫生健康总院院长年薪。

在人事编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健康总院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健康总院统筹使用。根据岗位设置相关文件精神,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

在薪酬方面,《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要求,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

五、如何落实好《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健康总院建设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健康兴国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内容,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健康总院建设。二是加强政策保障。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满足卫生健康总院建设需求,积极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改革合力。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医改影响力。要全面落实健康总院牵头责任,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打造县级医院龙头、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有效管控医保基金等为核心内容,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