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国县印发了《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县消防救援大队宣教队员谢扬针对《方案》的重要内容对进行了解读。
问:《方案》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河南方城“1.19”重大火灾事故以及新余渝水“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问:这次大整治行动开展的时间是多久?
答:2月23日至3月31日,共计38天。
问:大整治行动的范围有哪些?
答:主要有以下三类场所。1.“九小场所”。包括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园中园”“厂中厂”企业等场所。3.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问:大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结合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主要针对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6个方面,采取排查整改措施。
1.违规设置的防盗窗(网)和广告牌。是否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2.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3.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4.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章搭建。违规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5.生产经营、仓库存储与人员住宿违规“合用”。沿街店铺违规住人,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厂房、仓库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在居民住宅楼违规设置生产加工小作坊。
6.电气使用不规范。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场所内等停放、充电。
问:我们这次的大整治行动如何开展?
答:首先是分三个阶段开展。1.动员部署阶段,在2月底前完成。细化了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2.除患攻坚阶段,在3月中旬前完成。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宣传、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大落实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3.验收评估阶段,在3月底前完成。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同时,采取了八项措施。集中开展安全大排查行动、风险大整治行动、隐患大曝光行动、安全大宣传行动、消防大演练行动、单位大约谈行动、全域大督导行动、责任大落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