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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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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23630日,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通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现就有关内容解读以下:

一、出台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工作落地实施针对性地解决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健全、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着力构建责任明确、途径通畅、技术规范、赔偿到位、修复有效、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推动美丽兴国建设。

二、制定依据

1.《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赣环法规字(〔2022153号)。

2.《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发〔2020〕13号)

三、适用范围

(一)各乡镇(区)人民政府。

(二)县直、驻县各单位。

、主要内容

工作通知》共分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措施保障个部分。

一部分为加强组织领导。

介绍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为明确任务分工

1.明确了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人,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开展本领域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职责和责任范围细化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及工作内容。

第三部分强化措施保障

坚持优化工作保障,严格考核监督,完善工作制度,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效实施。

四、特色做法

《工作通知》主要是对市级层面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便于操作,有明确规定的尽量不重复;另外还结合工作实践经验进行了提炼总结,尽量突出我县特色、可操作性。

(一)可操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各部门职责职能,明确了各领域案件的承办单位,同时负责本领域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本领域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

(二)保障全。成立了兴国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扩大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力量,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咨询中的作用。按规定要求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压实职责责任。

(三)措施硬。进行严格考核监督,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磋商、案件审理、修复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