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国县发布《兴国县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了兴国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为何要出台文件?支持父母脱产照护婴幼儿政策有哪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如何登记和备案?对婴幼儿照护机构有哪些优惠扶持政策?兴国县卫健委专家张声兰(现兴国县卫健委党委委员)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问:为何要出台文件?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婴幼儿照护事关千家万户,要求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呼声较大,特别是双职工家庭,迫切希望获得专业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6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方案》(赣市府办发〔2022〕6号)精神,推动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我县《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问: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2年,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监管制度初步建立,全县建立1个以上公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或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有一定提高,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到2025年,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和监管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占60%以上,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乡镇(街道)公办婴幼儿照护机构实现全覆盖。
问: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指导,加快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
问:支持父母脱产照护婴幼儿政策有哪些?
答: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假、配偶陪护假、育儿假等政策;落实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规定,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提供哺乳条件等方式和措施落实哺乳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照护婴幼儿的父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规范各类单位用工行为,对违反劳动法歧视女性的行为,依法加大惩戒力度。
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如何登记和备案?
问:婴幼儿照护机构备案需准备哪些材料?
问:对婴幼儿照护机构有哪些优惠扶持政策?
答:对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运营等方面给予扶持,属新建的按城市每个托位600元、农村每个托位500元,改扩建的按城市每个托位500元、农村每个托位4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运营期间以实际收托婴幼儿人数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政策暂定三年。全面落实支持婴幼儿照护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气等执行与学校、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