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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兴国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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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改革现有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

(三)遵循客观公正、突出民生、保障重点、管理规范、力求实效的原则。

(四)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进行项目和资金管理。

二、资金整合范围和资金使用范围

(一)资金整合范围: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进行整合。

(二)资金使用范围: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三、资金预算与资金分配

(一)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和财政统筹整合范围内资金规模投入总体稳定。

(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

四、资金使用管理

(一)原则上实行报账制。

(二)严格按照报账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