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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解读】县人社局负责人关于《兴国县“稳就业保居民就业”若干措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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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目的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11号)精神。

二是推动我县“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以保促稳,努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宽公益性岗位覆盖范围、开展高频次招工活动、严控企业规模裁员、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技能提升行动、落实企业用工政策等7条措施。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第一、二条主要解决大学毕业生、农村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

第三、四条主要考虑务工人员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矛盾并存的问题,通过开展招聘服务、严控企业规模裁员促进就业,防止在就业人员失业;

第五条主要是通过提供贷款支持扶持创业个人、实体带动就业;

第六条是通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务工人员就业本领,提高就业人员就业内生动力;

第七条是通过发放招工补贴,减缓民工工资保障金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企业自身开展招工,引导优先使用本县工人,提升居民就业率。

三、资金测算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所需财政资金90万元;拓宽公益性岗位覆盖范围,所需就业专项资金1020万元:开展高频次招工活动,所需就业专项资金35万元;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所需财政资金65万元;加快推进技能提升行动,所需就业专项资金237万元;落实企业用工政策,所需财政资金161万元。合计所需资金160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16万元,就业专项资金12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