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兴国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兴国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标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争2020年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到2021年底前,全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专业队伍更加健全完善。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系统完备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县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二、时间安排
(一)试点领域推进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
各乡镇区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工作内容,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并参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详见附件3)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力度,对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指导乡镇结合实际编制公开目录。各乡镇区编制形成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经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把关后,务必于2020年6月20日前报县政府办(县政府大楼201室,邮箱:xgxzfbzwxx@163.com,电话:0797-5322036)。
(二)其他领域推进阶段(2020年7月-2022年8月)
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情况,各乡镇区在相关单位指导下,要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抓好落实。
(三)全面建成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
全面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乡镇区涉及试点领域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下载),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经县政府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编制目录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要结合工作职能,对照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抓好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确保执行到位。26个试点领域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根据国家对口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并督促指导基层对口部门抓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区〕
(二)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各乡镇区要对接省政府部门编制完成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县政府办要督促相关单位对接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指导各乡镇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区〕
(三)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区〕
(四)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作用。县政府信息平台要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各乡镇区要对网站栏目做好日常保障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等便民服务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管委、县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区〕
(五)扎实做好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各乡镇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尽快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政务舆情,要及时调查处置,并按时报告回应情况。对涉及多乡镇、多部门的负面舆情,要及时会同宣传、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研究确定舆情回应方案和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区〕
(六)加强政策措施阐释解读。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深入浅出的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通过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各有单位、各乡镇区〕
(七)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讨论研究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邀请利益方、群众代表列席相关会议,并探索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支持,凝聚政策执行合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区〕
(八)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行管委、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区〕
(九)开展政务公开示范创建活动。要大力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区域示范创建活动,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中,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创造好经验,树立新样板。在2020年11月,县政府办将对各乡镇区实地考核,并力争推荐1-2个乡(镇、区)参与全省的“十县百乡”评选并授牌。〔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各乡镇区〕
(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要指导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责任单位:各乡镇区〕
四、几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站所、股室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县政府办要统筹推动,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区、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乡镇区要加强同县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常态化调度和跟踪。各单位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指导落实。全县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四)强化监督检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一并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各乡镇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积极做好各项工作。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上级评估验收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问责。
附件:1.兴国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2.26个试点领域公开事项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分工
3.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印发
关于印发《兴国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