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已经2019年3月1日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二〇一九年三月
目 录
一、总则........................................ 5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6
(一)地质灾害现状.............................. 6
(二)“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7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2
(四)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12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3
(一)指导思想................................. 13
(二)基本原则................................. 13
(三)规划目标................................. 14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15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15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5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及重点工程............. 16
(一)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础工作............. 16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20
(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22
(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22
(五)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库建设............... 24
(六)推进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25
(七)加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25
六、经费估算与筹措............................. 26
(一)编制依据................................. 26
(二)经费估算................................. 27
(三)资金筹措................................. 28
七、保障措施................................... 28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 28
(二)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29
(三)落实防治资金投入,拓展社会资金支持........ 30
(四)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强化技术保障............ 30
(五)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30
八、附则...................................... 31
附表:
1.兴国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2.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说明表
3.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经费估算表
4.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重点治理工程一览表
5.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移民搬迁点一览表
6.兴国县各乡镇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防治规划统计表(按乡镇划分)
附图:
1.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
2.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
附件:
1.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说明书
一、总则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江西省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0)》,为了全面部署和推进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本规划适用于本县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兴国县地处南岭东西向构造带的北东端和雩山隆褶带的交接区,区内地貌为中低山丘陵地形,降雨丰富,是我省最为严重的暴雨型山体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之一。地质灾害以群发性小型山体滑坡、崩塌为主,呈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突发性强的特点,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截至2017年底,初步查明全县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2356处(含1/5万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本次规划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2356处(滑坡493处,滑坡隐患点1537处、崩塌59处、崩塌隐患点260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6处),其中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436处,基本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898处,稳定性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威胁人口达14384人,潜在经济损失7810.21余万元,是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的重点对象。
(二)“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1.基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十二五”期间,在1/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省级财政投入303万元,对全县25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部署开展了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全县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研究程度得到进一步深化。目前全县的野外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
2.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及管理机构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先后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江西省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0)》、《兴国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兴国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各乡镇参照县级方案,进一步细化制定各自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除此,全县还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巡查检查、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上报、应急会商、应急调查、应急管理、群测群防等防灾工作制度。实行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和预防了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进一步提升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
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成员涉及县相关政府部门。兴国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乡镇(区)、村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防治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工作。切实有效地承担起组织全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应对突发的各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建立
初步建成了县、乡镇(区)、行政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了责任人,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预案,已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基本得到落实。一方面,近年矿管与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安排了监测人员,发放了预警工具,安排了预警预报仪器,布置了监测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墙面标语、警示牌、宣传橱窗、展板、宣传车、移动(电信)短信平台等手段,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对全县各乡镇(区)相关人员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请地质灾害防治部门的技术人员授课,累计培训防灾人员76次,培训人员4560人,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29次,发送量达19520条,发放防灾害明白卡片6260份,有效地提高了乡、村一线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成效,使地质灾害的防治真正扎根于群众,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网络体系。
4.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近1220万元,对兴国县均村乡长教小学滑坡、兴国县高兴镇启光村吾镜滑坡等地质灾害点以及兴国县画眉坳钨矿等矿山进行了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其中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重点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个,即兴国县画眉坳钨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资金80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争取到省财政补助重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个,即兴国县均村乡长教小学滑坡治理项目,总资金14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2011年争取到省财政补助重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个,即兴国县高兴镇启光村吾镜滑坡治理项目,总资金15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待申报验收。2014年4月,申报兴国县城岗乡下洲小学滑坡治理项目,项目现已批复立项通过,项目资金130万元。
对不合适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部分重要隐患点实施了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全县2011—2012年地质灾害避灾移民共搬迁1333人,其中2011年实施移民搬迁73户324人。2012年实施移民搬迁182户1009人。
近几年本县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20户以上的)共调查评估90多处,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不宜建设的点先否决,对有隐患的点先消除隐患再进行住房建设,乡镇按照评估意见进行规划选址,杜绝了建房选址不科学、不合理、不安全的问题。
5.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本县地质灾害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完善了汛期应急指挥体系,包括编制与发布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明白卡),实行险情排查和再核查,落实和检查群测群防责任制,加密汛期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实行县自然资源局与水利、气象、建设、交通、地震等部门联动机制和行政主管部门与技术支持单位联系制度,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及灾后处置工作等。
兴国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兴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汛期地质灾害易发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同时各矿山企业在汛期和强降雨期间,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到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并确保通讯畅通。县级和乡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都已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应急演练。
6.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
兴国县属江西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历来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及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每年汛前县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人和任务,做好充分准备。经过多年实践与努力,已基本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与工作方法,包括编制与发布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或防治方案),实行险情排查和巡查,落实和检查群测群防责任制,加密汛期气象—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实行矿管部门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联动机制和行政主管部门与技术支持单位联系制度,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及灾后处置工作等。
2015年5月,极端天气频繁,暴雨持续时间长,并且强度大,山体土壤含水量极为饱和,导致全县突发地质灾害643处,规模大小不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积极应对,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100多条,成功预报和避让地质灾害100多起,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5000多名群众紧急转移避让,避免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问题是:
1.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威胁村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面积广,防治工作量大。
2.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需正确处理发展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关系。
3.群测群防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水平不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4.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性技术人员缺乏,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工作还比较薄弱,仍需各部门不断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5.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欠缺,各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群众的防灾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从自然因素分析,本县地处中低山丘陵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易发区面积较大。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气候事件趋势增多,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呈逐年增多趋势,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二是从人为工程因素分析,因城镇化建设、村民建房、公路改造拓宽、矿山关闭后遗留的高陡开采面及废石废渣等历史原因遗留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治理问题,短时期难以全面根治与恢复。工程建设活动将进一步改变并破坏地质环境并不断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防治效率,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和支撑,促进社会经济和谐、持续发展。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防灾减灾为主线,风险管控为重心”的管理思路,加强基础调查、源头控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提高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做到灾害发生之前和工程规划与建设之前,提高预防效果。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发展水平,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优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先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防治,优先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对地质灾害易发的贫困地区在治理资金与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
3.合理避让,重点治理
各级政府加强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对于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实行合理避让,对于危害较大而且搬迁困难的地质灾害,有计划的安排工程治理;对于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困难的地质灾害实施监测预警。
4.依法依规,科学减灾
完善与现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与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效率和水平。
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目标,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到2020年,建成系统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基本消除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逐年减少,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地质灾害导致的人员财产损失逐年减少、地质灾害隐患数量逐年下降,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显著减轻,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根据全县地貌类型、地形坡度、岩土类型、地质构造、降雨条件和人为工程活动等地质环境条件与影响因素,结合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兴国县划分崩滑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块,位于枫边—兴江、茶园—永丰一带,面积2610.2 km2;中易发区3块,位于龙山—社富、梅窖、密桥—葛纽一带,面积458.9 km2;低易发区4块,位于高兴—龙口、黄塘—寨上、江背、杰村一带,面积127.3 km2。崩滑流高、中、低易发面积,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81.2%、14.3%、3.9%。地面塌陷高易发区1块,位于三僚—寨脑一带,面积18.06 km2,占全县面积的0.6%。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体现以人为本,结合本县社会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布局和人类工程活动特点,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重要程度分区。全县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3块,位于枫边—兴江、茶园—永丰、三僚—寨脑一带,面积2370.21 km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3块,位于高溪—龙山—社富、南村—郑枫、密桥—葛纽一带,面积682.71 km2;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5块,位于高兴—龙口、黄塘—寨上、梅窖、江背、杰村一带,面积161.54 km2。地质灾害重点、次重点、一般防治区面积,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73.7%、21.2%、5.1%。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及重点工程
1.全面完成1/5万地质灾害调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性区划
在已完成1/5万地质灾害调查野外部分的基础上,到2019年,全面完成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及成果集成工作。2020年,以县为单位,以1/5万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资料为基础,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性区划工作。建立由地质灾害危险性、社会经济易损性及承灾体组成的风险性评价模型,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性区划工作,划分地质灾害风险区(分风险极高区、高区、中等区、低区及极低区)。针对不同风险区的特点提出减少风险的各项对策,使地质灾害防治范围合理、目标明确,为区域发展规划、国土开发利用、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布局及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2.推进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在已完成1/5万地质灾害详查工作的基础上,在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严重的城镇、人口聚集区,补充部署开展1:1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积极推进重要交通干线沿线、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区等地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工作。部署开展梅窖岩溶塌陷区、旅游景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其他专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系统查明兴国县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育规律、形成条件、诱发因素、稳定状态及危害程度,科学修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分类整治工作
围绕防灾减灾,有效减少和避免因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引发的灾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部署开展全县范围内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排查及分类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避免灾害发生。
自然资源局、乡镇(区)政府应对县内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全面排查核查,科学评估风险程度,对于核查具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逐户、逐栋登记造册,以乡镇(区)为单位建立调查台帐,并根据风险程度、分布情况等实行分类管理。同时根据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数量及危险程度、分布情况等,制定分类整理工作方案,采取搬迁避让、集中治理、村民自治等方式推进分类整治工作。
(2)交通干线和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重点开展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区大比例尺地质灾害现状调查。矿管、交通、水利、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会同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或委托开展相关的工程项目建设区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详细查明危害交通干线和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并对其稳定性及危害程度作出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建议。
调查的主要交通干线包括京九铁路、昌吉赣客运专线、G319国道、G72泉(泉州)南(南宁)高速、G6011兴赣高速、省道古县—高兴、省道兴国—江口等。主要调查切坡路段的分布、高度、宽度、坡度、治理情况、灾害现状及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等,对其稳定性、危害性进行评价,逐步实施工程治理,确保道路安全。调查精度按1/1万比例尺进行。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尤其是绕山渠道和引水工程地段的人工切坡及渗漏,往往会引起山体滑坡,部分圩堤和水库大坝受滑坡、崩塌活动的影响而不稳定。要求矿管、水利等部门会同技术人员对主要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段进行大比例调查,查明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隐患段的分布,对其稳定性、危害性进行评价。
(3)旅游风景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1:5000)
开展宝石仙境风景区、灵山冰心洞风景区等旅游景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主要查明旅游线路、游人集聚区、旅游建筑等设施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遭受地质灾害威胁,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及建议,以确保游客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4)梅窖岩溶塌陷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根据岩溶区分布特征,开展梅窖岩溶塌陷区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主要查明岩溶发育强度及覆盖层情况、地下水条件等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岩溶塌陷发育现状、影响因素和诱发因素,分析其发育规律和形成机理,评价并预测其发展趋势,评估其危险性和危害性,开展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及防治区划工作,提出岩溶塌陷区防治建议。到2020年底,完成梅窖岩溶塌陷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3.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三查”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确定重点巡查区(段),对重点巡查区(段)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年度“三查”工作,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公布相关信息。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中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从源头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严格农村建房切坡批前审查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切坡长效监管及防治工作。
本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监测和预报预警建设。建设以行政组织管理为主干,以群测群防为基础,以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专业队伍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已有的防灾减灾预警体系(水利、气象等部门),使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过去较松散型向系统管理型转变,最终建成区域上宏观预警与具体灾点预警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充分发挥间接和直接的防灾减灾作用。
1.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
继续完善县、乡镇(区)、行政村、村小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网络体系。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完成本县已查明的235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建设,延续已建群测群防点的监测工作,开展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点建设。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投入,配置群测群防员的监测装备,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原则上每个群测群防员负责隐患点数不超过3个,预计全县需安排群测群防员785人以上。
健全完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监测作用,结合本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建设,针对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3处自动化简易监测点,采用裂缝报警仪、裂缝伸缩仪、位移监测器等仪器对有变形迹象的重要隐患点进行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其余隐患点进行目视监测。构建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融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并实现矿管、国土、气象、水利和地震等部门的监测数据共享。
2.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矿管、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协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建设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发布平台,实现汛期特别是遭遇灾害性天气时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应及时发布信息,县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入相应的预警或警戒状态)。汛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移动通讯等信息的天气预报节目,增加“预防地质灾害”的警示内容,提前做好区域性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精度。地质灾害易发区、较易发区的村组配置简易预警设备,如喇叭、铜锣等。
根据本县地质灾害的特点,每年汛期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长期和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必须加强各级政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与内容:编制与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或方案;检查与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段)群测群防责任制;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应急调查;实时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与重要险情、灾情速报制度;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和灾后处置工作等。
(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1.防治措施
针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并结合地方诉求,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突发性重要地质灾害须采取临时性应急治理措施,以减缓灾(险)情;危害较大、受威胁建筑物不宜搬迁避让的重要地质灾害,应实施工程治理,消除隐患。“十三五”期间,选取兴莲乡官田村河背组山体滑坡、兴国县江背镇水沟村大坑组滑坡、兴国县崇贤乡三角村水口组滑坡3处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保护人口约165人。
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扶贫移民、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十三五”期间,拟对已发现的11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灾移民搬迁,搬迁141人。
2.防治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潜在规模大小和危害程度等将地质灾害点划分为重点防治点、次重点防治点和一般防治点三级。
重点防治点:主要为不稳定、基本稳定,威胁人数大于等于10人或威胁财产大于等于10万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县现有重点防治点296处,包括崩塌5处、崩塌隐患26处、滑坡49处、滑坡隐患216处。威胁人口4254人,威胁财产3064.69万元。
次重点防治点:主要为不稳定、基本稳定,威胁人数5—10人或威胁财产5—10万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县现有次重点防治点1262处,包括崩塌39处、崩塌隐患137处,滑坡321处、滑坡隐患764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2处。威胁人口7607人,威胁财产3142.96万元。
一般防治点:主要为基本稳定、稳定性好,威胁人数小于等于5人或威胁财产小于5万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县现有一般防治点798处,包括崩塌15处、崩塌隐患97处,滑坡123处、滑坡隐患557处,地面塌陷6处。威胁人口2523人,威胁财产1602.56万元。
3.防治分期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潜在规模以及治理难易程度等相关数据同时考虑到本规划期限只有5年时间,故对现有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
2016-2020年:实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3处,安装简易监测措施3处,建议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点11处,其余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群测群防措施进行防治。前期治理点在治理前应作好汛期监测预报工作。后期治理点在治理前应作好汛期监测预报工作,使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或有效控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能够得到迅速治理或有效控制,把地质灾害发生率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要求,选择合适的基础数据库与图形平台,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点及防治成果等基础数据库与易发区图,防治规划图等的空间数据库建设;建成集地质灾害点、易发区,防治分区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成果为一体的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采集、查询、统计、发布等自动化,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决策服务,科学地预警地质灾害,并及时发布灾情信息,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增强抢险救灾快速反应能力,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
2019-2020年完成三维数据库系统平台建设,基础数据录入,基本完成县级数据库系统建设工作。根据详细调查资料更新数据库,根据需求功能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本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编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本形成横向到人、纵向到点的预案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在重点防治区全面推行专业技术队伍包乡镇提供服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每1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每1年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简易演练。全面普及和提高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
1.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力度,建立以详实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础工作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基础,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会商决策系统为支撑,以最大限度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合作、社会联动的地质灾害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其主要工作内容:应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宣传演练、危险点简易工程治理及农村建房切坡评估管理等在内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实现科学防治地质灾害。建设工作总体上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突出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控及基层防灾能力的提高,适当兼顾少量必要的工程治理。
2.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建设
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GIS、GPS等高新技术手段,构建一个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信息共享和发布、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实现应急指挥机构、应急中心、监测机构和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基础平台,满足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求的综合应用系统,在2020年底基本完成本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建设。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年11月24日);
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0号文件);
3.《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1]35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01]72号文件;
5.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
6.《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地区调整系数图册》(中国地质调查局,2006年10月);
7.《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赣财建[2013]84号);
8.《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建[2013]85号);
“十三五”期间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及各项经费估算总计为4428.65万元。按项目类型划分,基础调查973.13万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681.17万元,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869.35万元,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405.00万元,科学研究与科普宣传50.00万元,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450.00万元,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分类整治村民自治奖补机制1000.00万元。
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和年度计划;
当年预算资金;
2.争取中央、省、市财政,国土(矿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
3.扶贫移民迁安工程和以工代赈资金;
4.各相关主管部门多渠道争取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5.因工程建设或人为因素造成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由责任单位或自然人承担治理资金。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汛期的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是所辖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部署、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县、乡、村、组四级基层防灾能力建设,认真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防灾。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教育、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旅游、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联防、联控、互助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及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负责实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负责实施防治体系建设。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管理四大体系的建设实施。
(二)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及有关的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调查制度、监测与预报制度、险情与灾情速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结合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规政策体系,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与工作标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三)落实防治资金投入,拓展社会资金支持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保障机制,把地质灾害的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与脱贫攻坚、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和融合起来。
由自然原因产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积极争取省财政、中央财政支持,鼓励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资金,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吸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四)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强化技术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队伍、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和专家咨询机构的建设,加强县周边、省内外、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与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与培训,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区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应有的奖励,对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民参与度。
八、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表和附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兴国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划的解释。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每五年修编一次。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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