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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四季度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市场主体履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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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兴国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兴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市场主体履约信用评价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我局对2021季度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市场主体进行履约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guo.gov.cn)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33日至2021年311日。

如企业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建筑业监管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342400

联系电话:0797-5322026

附件:兴国县2021季度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市场主体履约信用评价结果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