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等相关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县住房困难人群和新就业青年人才的住房问题,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4月16日上午在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举行我县2025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租房摇号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摇号分配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30
二、摇号地点: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城西街188号)
三、参加摇号人员:
通过各相关部门协查、审核并经三榜公示,符合本次摇号分配条件的申租家庭共285户(公共租赁住房申租家庭232户,人才公租房申租家庭53户)。因摇号分配场所容纳人数有限,将按申报家庭比例,随机抽选60户申租家庭为代表至现场参加本次摇号分配。
参加对象:申请家庭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等。
四、摇号分配规则和程序:
(一)本次摇号分配采用计算机随机选号的方式确定四类保障对象:
1.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
2.人才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
4.轮候家庭。
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232户、人才公租房摇号分配家庭共53户,进入本次摇号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131套(二居室82套、一居室49套)。
房源分别位于:
1、县客家路阳光馨苑小区公租房二居室共9套;
2、县将军大道和谐欣城一期小区二居室共24套;
3、县许屋平安欣城小区共18套,其中一居室7套、二居室11套;
4、县经济开发区红安新居小区共36套,其中一居室33套、二居室3套;
5、县经济开发区兴城嘉园小区共26套,其中公租房二居室9套、人才公租房二居室17套;
6、县红军北路和谐欣城二期小区一居室共9套;
7、县经济开发区模范佳苑小区二居室共9套。
本次摇号过程在公证处、申请家庭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完成,确保摇号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摇号程序
1、在公证员和申请家庭代表的见证下,打开由公证处封存的计算机,启动摇号程序;
2、由申请家庭代表依次上台操作计算机摇号,摇出各房号中签家庭。
(三)摇号规则
1、公租房优先组16户二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有残疾一至四级、重症病人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二居室房号;
2、公租房普通组191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1-10轮候号或租赁补贴;
3、人才公租房17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
4、公租房优先组及人才公租房38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
5、公租房普通组23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或1-12轮候号。
(四)摇号要求
1、本次计算机摇号分配过程在公证员、申请家庭代表监督下进行。每次摇号结果,由电脑直接打印,由公证人员在摇号结果登记表上签字,同时对摇号结果出具公证书,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2、本次摇号结果一经公证员现场宣布公证,即为本次摇号最终结果,摇号分配结果的信息将即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3、经公开摇号确定中签房号的申租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补助家庭,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未在电话通知后15天内来办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