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我县良好的白蚁防治市场秩序,规范白蚁防治市场行为,提升白蚁防治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2023〕4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将开展2023年全县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库申请审核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11日止。
二、申请条件
1.已在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配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白蚁防治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
4.使用国家规定的药物,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房屋白蚁防治;
5.近三年有开展房屋白蚁防治业务且没有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期限已满;
6.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注册的防治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防治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则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兴国县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4.兴国县白蚁防治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5.兴国县白蚁防治单位社会服务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自行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或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填报本公告附件相关申请表格,并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交至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兴国县城西街188号)。
五、资格审核
我中心将对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通过电话、走访、现场查看等方式,审查申请单位是否符合入库申请条件。对不符合入库申请条件的申请单位,将予驳回并电话告知。
六、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名单,我中心将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将申请单位载入白蚁防治名录库。
七、名录库公布
通过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兴国县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库名单,社会公众如需白蚁防治单位提供白蚁防治服务,可在此名录库中自主选择合适的白蚁防治单位。
八、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5322403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兴国县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库入库申请表
(附件2)兴国县白蚁防治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3)兴国县白蚁防治单位社会服务承诺书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