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期人才住房实物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现将截止2023年5月24日提交申请的58户申请家庭进行第一榜公示:
如对以上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内向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797-7058685、5322403。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4日
为确保本期人才住房实物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现将截止2023年5月24日提交申请的58户申请家庭进行第一榜公示:
如对以上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内向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797-7058685、5322403。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