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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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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索 引 号:
B12700-2023-5654633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3-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关于兴国县2023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分配的通告
访问量:
根据《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定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在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举行我县2023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摇号分配时间:2022年4月28日上午9:30时
二、摇号地点: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
三、参加摇号人员:
通过审核并经公示,符合本次摇号分配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租家庭共238户。因摇号分配场所容纳人数有限,将按申报家庭比例,随机抽选60户申租家庭为代表至现场参加本次摇号分配。
参加对象:申请家庭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等。
四、摇号分配规则和程序:
(一)本次摇号分配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摇号方式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进行。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238户,进入本次摇号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168套(二居室123套、一居室45套)。
房源分别位于:
1、县潋江镇凤凰村阳光馨苑小区二居室6套;
2、县将军大道和谐欣城(一期)小区二居室37套;
3、县经济开发区模范佳苑小区二居室15套;
4、县经济开发区兴城嘉园小区二居室41套;
5、县潋江镇许屋平安欣城小区共44套,其中一居室30套、二居室14套;
6、县经济开发区红安新居小区二居室10套;
7、县将军大道和谐欣城(二期)小区一居室15套。
本次摇号过程在公证处、申请家庭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完成,确保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摇号程序
1、在公证员和申请家庭代表的见证下,打开由公证处封存的计算机,启动程序;
2、由申请家庭代表依次上台操作计算机选号,摇出各房号的中签户。
(三)摇号规则
1、优先组16户二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有残疾一至四级、重症病人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公交司机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二居室房号;
2、普通组13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
3、普通组209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或租赁补贴。
(四)摇号要求
1、本次计算机摇号分配过程在公证员、申请家庭代表监督下进行。每次摇号结果,由电脑直接打印,由公证人员在摇号结果登记表上签字,同时对摇号结果出具公证书,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2、本次摇号结果一经公证员现场宣布公证,即为本次摇号最终结果,摇号分配结果的信息将即时通过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3、经摇号确定的申租人及申租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补助家庭,由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向摇号确定的申请人核发《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申租摇号中签通知书》,接到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入住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通知后,中签家庭应凭《中签通知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或各保障房小区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15天未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