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经调查、审核并经第一榜公示,现将2023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第二榜公示:
一、符合申请条件家庭名单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家庭名单
如对以上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202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七天内向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797-7058685、5322403。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
为确保本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经调查、审核并经第一榜公示,现将2023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第二榜公示:
一、符合申请条件家庭名单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家庭名单
如对以上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202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七天内向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797-7058685、5322403。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