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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才住房公开摇号分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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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才住房公开摇号分配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确保人才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兴字20176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兴才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定于2023年2月17日上午,在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举行人才住房摇号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摇号分配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9:30时

二、摇号地点: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

三、参加摇号人员:

通过审核并经公示,符合本次摇号分配条件的人才住房申租家庭共151户,因摇号分配场所容纳人数有限,将随机抽选80户申租家庭为代表至现场参加本次摇号分配。

参加对象:申请家庭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等。

四、摇号分配规则和程序:

(一)本次摇号分配将确定人才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摇号方式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进行。参加本次人才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151户,进入本次摇号分配的人才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共156套(二居室130套、一居室26套),该房源只租不售。

(二)户型分配

外地户籍来县城区创业或被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申租家庭夫妻、夫妻带小孩或父母多人家庭优先配租二居室;本地户籍夫妻带小孩或父母多人家庭配租二居室;申租家庭一人或单身、夫妻随机配租二居室或一居室。

房源分别位于:

1、兴城嘉园:二居室130套(其中1栋14套、6栋116套),建筑面积约为55平方米/,位于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

2、和谐欣城二期:一居室户型26套,建筑面积约为40平方米/,位于县潋江镇红军北路。

本次摇号过程在公证处、申请家庭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完成,确保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摇号程序

1、在公证员和申请家庭代表的见证下,打开由公证处封存的计算机,启动程序;

2、由申请家庭代表依次上台操作计算机选号,摇出各房号的中签户。

(四)摇号规则

1、优先组13户二居室申租家庭,外地户籍来县城区创业或被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申租家庭优先确定二居室房号;

2、普通组36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

3、普通组102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或一居室房号。

(五)摇号要求

1、本次计算机摇号分配过程在公证员、申请家庭代表监督下进行。每次摇号结果,由电脑直接打印,由公证人员在摇号结果登记表上签字,同时对摇号结果出具公证书,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2、本次摇号结果一经公证员现场宣布公证,即为本次摇号最终结果,摇号分配结果的信息将即时通过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3、经摇号确定的申租人及申租房号,由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向摇号确定的申请人核发《兴国县人才住房申租摇号中签通知书》,接到办理人才住房配租入住通知后,中签家庭应凭《中签通知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或各保障房小区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15天未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