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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22年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公开摇号分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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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22年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公开摇号分配的通告

根据《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等相关规定,定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在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举行我县2022年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摇号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摇号分配时间:2022年5月27日上午9:30时

二、摇号地点: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

三、参加摇号人员:

通过审核并经公示,符合本次摇号分配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租家庭共135户,人才住房申租家庭共28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且因摇号分配场所容纳人数有限,将按申报家庭比例,随机抽选30户申租家庭为代表至现场参加本次摇号分配。

参加对象:申请家庭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等。

四、摇号分配规则和程序:

(一)本次摇号分配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摇号方式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进行。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135户、人才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28户,进入本次摇号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143套(二居室35套、一居室108套),人才住房28套(二居室17套、一居室11套)。

房源分别位于:

1、县经济开发区模范佳苑小区二居室共6套;

2、县将军大道和谐欣城(一期)小区二居室共23套;

3、县将军大道和谐欣城(二期)小区一居室共48套;

4、县许屋平安欣城小区共26套,其中一居室24套、二居室2套;

5、县经济开发区红安新居小区共51套,其中一居室47套(公租房36套,人才住房11套)、二居室4套;

6、县经济开发区兴城嘉园(人才住房)小区共17套。

本次摇号过程在公证处、申请家庭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完成,确保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摇号程序

1、在公证员和申请家庭代表的见证下,打开由公证处封存的计算机,启动程序;

2、由申请家庭代表依次上台操作计算机选号,摇出各房号的中签户。

(三)摇号规则

1、优先组9户二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有残疾一至四级、重症病人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二居室房号;

2、普通组16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

3、普通组110户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

4、实物配租未中签家庭,通过摇号确定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和一居室房号。(注:本组一居室中签家庭可选择放弃,参加下期摇号分配)

5、人才住房11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

6、人才住房17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

(四)摇号要求

1、本次计算机摇号分配过程在公证员、申请家庭代表监督下进行。每次摇号结果,由电脑直接打印,由公证人员在摇号结果登记表上签字,同时对摇号结果出具公证书,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2、本次摇号结果一经公证员现场宣布公证,即为本次摇号最终结果,摇号分配结果的信息将即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3、经摇号确定的申租人及申租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补助家庭,由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向摇号确定的申请人核发《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申租摇号中签通知书》《兴国县人才住房申租摇号中签通知书》,接到办理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配租入住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通知后,中签家庭应凭《中签通知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15天未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

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