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潋江镇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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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潋江镇设置下列5个党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事务,政协相关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对台事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议案处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稳定、应急管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建设等工作。

依据:《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各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兴办字〔2019〕130号)

办公室负责人:王荣发   职务:主任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313579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大道220号潋江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闻舆情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依据:《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各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兴办字〔2019〕130号)

办公室负责人:曾顺辉   职务:主任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313579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大道220号潋江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公室

(三)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动植物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交通、统计、审计、科技、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三资”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村级财务代理和集中支付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及资产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管理、村容镇貌、农房管理、土地开发、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

依据:《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各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兴办字〔2019〕130号)

办公室负责人:王晓敏、杨大良    职务:主任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313579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大道220号潋江镇人民政府二楼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拟定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体育、民政、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精准扶贫、医疗保障等工作。

依据:《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各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兴办字〔2019〕130号)

办公室负责人:林晓红    职务:主任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313579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大道220号潋江镇人民政府二楼社会事务办公室

(五)重点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各类项目建设、县级各类工程、镇属工程和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和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并落实各项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协调推进落实政府投资、实施的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和调度相关部门及人员推动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实施的检查、评估、验收、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负责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依据:《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各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兴办字〔2019〕130号)

办公室负责人:许国春    职务:党委政法委员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313579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大道220号潋江镇人民政府二楼重点项目办公室

二、潋江镇设置下列2个事业单位:

(一)潋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含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服务站编制),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精准扶贫工作站与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综合设置,其他不变。主要职责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精准扶贫、农林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教卫生、财政等服务职责

依据:《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各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兴办字〔2019〕130号)

办公室负责人:王晓敏    职务:主任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313579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大道220号潋江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二)潋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股级)。主要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潋江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建设、路政管理、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依据:《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各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兴办字〔2019〕130号)

办公室负责人:蔡彦平    职务:大队长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313579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大道220号潋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