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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兴国精神”表述用语的通知
    稿源:(网站管理员)    创建时间:2011-11-03 10:18:00    更新时间:2011-11-04 10:42:04    【内容纠错】

 

“模范兴国”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兴国人民曾经创造出第一等的工作,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当前,正是推动我县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掀起建设“四个模范兴国”活动的热潮,迫切需要新时代“兴国精神”引领、感召全县人民,进一步凝聚人心,团结力量,鼓舞士气。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开展征集 “兴国精神”表述用语活动。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征集“兴国精神”表述用语活动,是激发全县人民奋斗热情,筑牢“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共同思想基础,掀起“四个模范兴国”建设热潮的客观需要,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增强我县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二、活动内容

面向全社会征集最能浓缩兴国历史、最能突出兴国特色、最能代表兴国形象、最能激发奋斗热情的“兴国精神”表述用语,表述语要求准确、简洁、有感召力,不超过16个字。

三、时间安排

征集评选活动从2011114日至20111231日。

1、宣传发动阶段(2011114日至20111110日)。各乡镇区、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要把活动的具体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精心组织单位职工参与。县电视台、兴国报、兴国手机报、县政府网、县党务公开网等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显目版块、网站首页发布征集公告,公布投稿办法。各乡镇区要组织进行多形式的宣传发动,把此次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内容、参与方法宣传到机关、学校、企业、农户。县教育局要把征集方案传达到每一所学校,认真组织师生参与。县网宣办组织在各民间网站、论坛发布方案,鼓励网民积极参与。

2、征集整理阶段(20111111日至2011125日)。应征作品按照《“兴国精神”表述用语征集单》统一格式进行填写,纸质作品于2011113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据)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兴国县凤凰大道146号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邮编:342400,信封左下角注明“兴国精神表述用语征集作品”字样);电子作品于201112424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gwmb029@163.com

3、专家评审阶段(2011126日至20111210日)。活动组委会邀请县内外有关专家对征集的“兴国精神”表述用语进行评审,择优选出20件作品进行群众投票(相同内容的取最早上交作品,以邮戳时间、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据)。

4、群众投票阶段(20111211日至20111225日)。在《兴国报》、兴国县政府网等设立投票平台,投票情况作为10件入围作品的重要依据之一。投票时间截止20111225日晚24时。

5、提炼表述阶段(20111226日至20111228日)。把专家评审意见、群众投票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委审定,并最终确定“兴国精神”表述用语。

6、评比表彰阶段(20111229日至20121231日)。分设入围奖和入选奖。10件入围作品每件奖励300元;入选奖给予2000元奖励,如从几件作品中提炼的,奖金平摊。

7、推广实践阶段。通过制作电视短片、公益广告、主题外宣品等宣传形式,对外公布“兴国精神”表述用语;通过专家辅导、媒体报道等形式,阐释“兴国精神”的内涵,鼓励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撰写解读“兴国精神”的理论文章,并择优在《兴国报》刊发;以弘扬“兴国精神”为动力,不断丰富行业精神、企业精神和校园精神,提高市民的文明素养,提升对外开放形象,切实调动全县人民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共兴国县委宣传部          

 兴 国 县 文 明          

                                          2011年1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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